算是拼了这条命,也一定把紫髓膏给您弄回来!”
紫怡的脸色稍缓,指尖重新摩挲着墨玉扳指上的蛇纹,粗糙的纹路硌着指尖,让她稍微冷静了些。“鬼市?”她重复了一遍,语气里带着几分不确定,又带着几分孤注一掷的期待,“你最好说到做到。阿瑜的瘾头越来越大,上次给的那点,只够他撑三天,要是再拿不出紫髓膏,他恼起来,别说你,就是我,还有这藏店,能不能保住,都难说。”
她顿了顿,又道:“让你那几个心腹跟着,多带些银子,沉甸甸的元宝比什么都管用。要是遇上官府的人,能躲就躲,别跟他们硬碰硬,更别把藏店牵扯进去,咱们现在还不能跟官府撕破脸,羽翼没丰,硬碰就是找死。还有,要是货郎敢坐地起价,你就先答应,别跟他纠缠,等拿到紫髓膏,再让人跟着他,找个没人的地方,把银子拿回来,顺便……”她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眼底的狠厉一闪而过,快得像划过夜空的流星,“别留下活口,死人最能保守秘密。”
“是!属下记住了!”掌柜连忙应下,额头上的冷汗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衣襟上,晕开一小片湿痕,把深色的布料染得更深。他能感觉到额头抵着的石板已经被他的汗浸湿了,黏糊糊的难受,可他不敢起身,直到紫怡挥手,那动作像赦免令,他才敢慢慢爬起来,膝盖因为长时间跪着而发麻,每走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又酸又疼。
紫怡挥了挥手,语气里满是不耐烦,像在驱赶什么碍眼的东西:“行了,别在这杵着了。去盯着晚晚,别让她跑了;再派个小厮跟着孙北辰,他是丞相府的人,心思多着呢,眼珠子转一圈就能想三五个主意,看看他回丞相府后说些什么,见了谁,尤其是别让他漏了店里发生的事,官府要是从他嘴里查到什么,你我都得完蛋,连全尸都留不下。”
掌柜躬身退下,刚走到竹门外,就听见里面传来墨玉扳指砸在桌面上的声响,“啪”的一声,脆生生的,像冰裂的声音。他不敢回头,快步往前院走,脚步快得像在逃,后背的衣服还湿着,风一吹,凉得他打了个寒颤。
路过西厢房时,他听见里面传来低低的啜泣声,那声音细弱,像只受了伤的小猫在哭,断断续续的,揪得人心头发紧。他脚步顿了顿,心里有些不忍,晚晚才十四岁,是半个月前被她赌鬼爹卖进藏店的,长得清秀,还识几个字,平日里安安静静的,擦桌子扫地都格外仔细,从没惹过事,跟院里那些油滑的下人不一样。
可紫怡的话又在耳边响起:“没用的同情,只会误事,在这藏店里,心善的人活不过三天。”他咬了咬牙,终究还是没停下脚步。他管不了晚晚的命,只能先顾着自己的活路,在这藏店里,每个人都在刀尖上走,稍有不慎,就是粉身碎骨。
走到前院,掌柜立刻喊来两个心腹小厮。一个叫李三,个子高,力气大,胳膊上的肌肉鼓鼓囊囊的,以前是混街头的,会点拳脚,打架不要命;另一个叫王小二,脑子活,眼尖,走路轻得像猫,擅长跟踪和打听消息,上次就是他摸清了城西货郎的行踪。两人都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吃穿用度都靠他,对他忠心耿耿。
掌柜把两人拉到墙角,这里背风,还能挡住其他人的视线,他压低声音吩咐,语气里满是急切,像在交代后事:“你们俩,今晚跟我去城南鬼市。李三,你多带些银子,用布包好,揣在怀里,再把那包迷烟带上,就是上次从黑市弄来的,药效强的那种,要是遇上麻烦,就用迷烟,别跟人硬拼,咱们的目的是紫髓膏,不是打架;王小二,你去准备辆马车,要那种不起眼的,别用店里的马车,容易被认出来,停在鬼市外的巷子里,要是得手了,咱们就赶紧上车走,别停留,鬼市鱼龙混杂,多待一秒就多一分危险。务必弄到紫髓膏,哪怕只有半瓶,也得弄到手!”
他顿了顿,又看向王小二,眼神变得严肃起来,带着点警告:“还有,你先去丞相府附近盯着,孙北辰要是回府了,你就跟着他,看看他进府后见了谁,说了什么,有一点消息都要立刻报给我。记住,别被他发现了,丞相府的侍卫可不是吃素的,个个都是练家子,要是被抓了,你就自己认了,别把我和藏店供出来,明白吗?你要是敢松口,你娘在乡下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李三和王小二连忙应下,声音里带着几分紧张,却不敢多问,他们知道掌柜的脾气,问多了没好处。李三转身去拿银子和迷烟,脚步匆匆;王小二则快步往门口走,脚步轻得像猫,转眼就没了影。
掌柜站在原地,抬头望向天边,晨雾已经散了些,阳光透过竹影洒在地上,形成斑驳的光影,却没半点暖意,反而让人觉得冷。他摸了摸怀里的匕首,那是紫怡给的,匕首柄是黑檀木做的,上面刻着简单的花纹,刀刃锋利,吹毛断发,在阳光下泛着冷光。紫怡当时说:“要是遇上麻烦,要么解决麻烦,要么解决自己,别给我添麻烦。”
他深吸一口气,攥紧匕首,冰凉的刀柄让他稍微冷静了些。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今晚必须弄到紫髓膏,否则,他这条命,怕是保不住了,连带着李三和王小二,都得跟着他死。
掌柜刚把心腹小厮打发走,前院突然传来一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