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些屯田卫所,朱载坖对于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屯垦戍边,他们不必承担很繁重的军事任务,对于这些卫所,主要的目的就是屯田,所以对于他们的管理方式也要发生变化,朱载坖命令五军都督府对于这些卫所,尤其是卫所军官予以调整,将这些卫所军官,尤其是百户以上的军官打乱安排,千户及以上的军官甚是要调出本都司安排,通过这种方式,将这些卫所军官调离经营多年的老巢,这样才方便朝廷进一步的行动。
由于这些卫所的主要任务是屯田,为了防止再出现卫所军官兼并土地、私役军士等行为,朱载坖决定由户部、都察院和卫尉寺派出相应的官员,户部派出屯田郎中和主事,他们的任务主要是统计实有屯田的数量,保证朝廷的屯田不流失,同时要保证所有的军户有有足额的屯田可供耕种,而且朱载坖还命令改变以往的每军授田一份五十亩的通行办法,因为甘肃、宁夏等地有各地的情况,这些地方本来就是比较贫瘠,朝廷必须考虑到实际情况才行。
朱载坖命令在这些卫所当中按照实际情况灵活确定每军授田的亩数,由于西北苦寒,实际上每军授田的田亩数量应该比五十亩要更多,以八十到一百亩为宜,同时在这些军屯土地上要强制种植一定比例的备荒作物,如玉米、番薯等,保证备荒之用。
而都察院主要是派出清军御史,核实军籍,将各个卫所实有军户数目,每户授田情况等加以统计,同时对这个卫所予以监察,防止卫所军官私役军士和侵占屯田等的情况发生,同时对于这些军屯卫所,同样也要实施考成法,对于屯田的数量,军户人数等,都要予以考成,不能够完成的,一样予以惩处。
而卫尉寺则是负责维持军纪,尽管这些屯卫一般不参与军事任务,但是作为朝廷的卫所,基本的军事训练还是要参加,在农闲时节要召集正军和军余子弟训练,相关的军械、装备、弹药等物由朝廷保障,同时在镇协官军数量不足时,也要优先在各卫所征募兵员,卫尉寺和清军御史也要负责对于官军征募士卒中的监察,还有就是对于镇协官军士卒的各项优抚措施实施的监察,对于敢于欺压士卒军属的,一律由卫尉寺而不是地方官府处理。
同时还要充实这些屯田卫所的军户数量,招募地方的流民和无地百姓,授予田土,官给农具、种子等物,帮助他们屯垦,在农闲时正军和军余子弟参加训练,一样要给予军饷,征调这些士卒从事各种任务,除了要免除他们的籽粒之外,也要给予相应的报酬。
除此之外,还要改变籽粒的征收方式,以前籽粒的征收以卫为单位,在征收之后储存于卫所仓库之中,朱载坖命令在之后对于籽粒的征收和运输也要予以变更,朱载坖命令将所征收的籽粒三分留本卫储存备荒,三分解运至地方备荒、常平仓,四份解运军储仓库予以储存,保证朝廷的军储和备荒都能够收益。
在这种情况之下,在整个西北开展水利设施的建设,除了由各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府州县及卫所实施的各种中小型水利工程之外,还有就是大型的水利设施,就郑洛上疏的在平凉、庆阳等府修建利民渠,引泾河水灌溉两府,郑洛上疏称:“甘肃之平凉郡治,东抵泾州,有平衍壤地,广裹数百里,而泾河之水实经流其间,引以津灌,则土田膏液,年谷可拟丰登,尚何患旱之足恤乎,特图志所载,故无渠津,而居人习以成俗,举目前祯阔之水则信其奔流,置为弃物。凡有播种,岁率仰给于天。天雨及时,则坐享有年,一遇魅虐流行,则计无所施。不但距河人深之地不雳其利,虽夹河两岸之间,亦不蒙余波之润。局整告炎之外,惟束手待毙而已。历千百载间,竟无兴念于此而倡之者。”
这些跨州县的水利工程,要朝廷来组织实施,除了大兴水利工程之外,还要广泛的植树,以防止风沙,这点其实大明的官员们已经发现了,当年曾铣复套的时候,提出了六个必取之因:“一是修筑边墙较易;二是春冰消解,虏难进犯;三是据黄河上游,可习水战;四是渠堰利好,可储谷粟;五是可垦膏腴荒地;六是军事作战条件较好。”
但是曾铣的这些理由遭到了翁万达等人的反对,翁万达就认为:“大河冬时,虏履冰长驱如平地。即夏秋时,又能冒革乘筏,系马浮渡,皆前代所未有,则天险不可恃矣。”
时任兵部尚书王邦瑞也上疏称:“林莽毁伐,樵猎蹂践。至于中卫,三百里间,山势己尽,夷旷无阻,一呼而入,直犯城下,兼可径渡河,于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