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侠盗黄兴(1 / 2)

男子还没开口,冉哥已经抢先一步,声音洪亮且带着不容置疑的气势:“这两头野狼我出三块钱一斤!

不过,狼皮也得归我。

这已经是黑市里的最高价了,毕竟你这还没杀,一头野狼杀出来可没有多少肉。”

“我也出三块钱一斤,兄弟你看怎么样?”

冯强不甘示弱地接话。

冯强没有加价,显然三块钱一斤也是他的心理价位上限。

“行,那就三块钱一斤吧。

你们也不用抢,每人分一头。”

赵国强语气沉稳,不慌不忙地说道。

冉波原本想两头都收入囊中,可听赵国强这么说,也没再多纠缠:“兄弟爽快!

我冉波就喜欢跟你这样的人交朋友,以后有什么好货尽管来找我,我出的价绝对是这整个黑市最高的!”

冯强也连忙表态:“兄弟,以后也可以来黑市找我冯强,我出的价也绝对不会比任何人低!

刘华,快把咱们的秤拿过来,咱们马上开始称重!”

跟在冯强身后的刘华,立刻一路小跑回去,不一会儿就将杆秤拿了过来。

赵国强熟练地用一根绳子拴在一头野狼的肚子上,冯强则示意手下将长长的杆秤上的铁钩勾住绳子。

紧接着,刘华和其他几人将一根木杆穿过秤杆的绳套,两人一组,稳稳地抬起秤。

冯强专注地移动秤砣,随着秤杆的晃动,第一头野狼的重量确定下来——三十八斤,这头野狼归冯强所有。

第二头野狼重量三十九斤,属于冉波。

两头野狼总重七十七斤。

称重完毕,冯强动作麻利地掏出钱,快数出一百一十四块钱,递到赵国强面前:“兄弟,数一下。”

冉波也不甘落后,迅掏出一大把钞票,手指翻飞地数起来。

很快,他将数好的一百一十七块钱递给赵国强:“兄弟,一百一十七块钱,你仔细清点一下。”

赵国强接过钱,随手数了数,语气淡然:“数目都对,大家合作愉快。”

交易完成,冉波掏出一支香烟,递给赵国强:“兄弟,来抽支烟”

“谢谢啦,我不抽烟。”

赵国强礼貌地拒绝。

“我看这两头野狼都没什么伤势,兄弟打猎的本事不小啊!

这两头野狼的狼皮都完好地保存了下来。”

冉波一边说,一边上下打量着赵国强,眼神里满是欣赏。

“兄弟,我叫冉波,在城隍庙这一带,很多人都认识我。

如果下次有什么货,可以来找我冉波。

对了,不知兄弟叫什么名字?我最喜欢结交兄弟这样有本事的人。”

赵国强神色平静:“我就是山里一个打猎的普通人罢了,只要你们给的价格合适,我有了东西,自然会优先卖给你们。”

“兄弟,下次有好东西也可以来找我,我冯强在这一片,很多人都知道我做生意最讲诚信,童叟无欺。”

“行,以后我有东西肯定先找两位。”

冯强一伙人还有冉波一伙人,各自抬着一头野狼离开了。

看他们匆匆离去的背影,显然是急着去处理野狼,然后尽快拿到市场上销售。

赵国强背着竹背兜,开始在黑市里闲逛起来。

抚松县城隍庙的这个黑市,他还是头一次来。

就算是他大舅,平日里也大多在村子不远的四平山黑市,或是清河公社的黑市活动。

抚松县城的黑市,似乎也鲜少涉足。

赵国强大舅本就不是正宗倒买倒卖的黑市生意人,他不过是将家里喂养的鸡鸭、鸡蛋鸭蛋,或是偷偷猎到的野鸡野兔,还有自家院子里种的蔬菜瓜果,拿到黑市上换些钱罢了。

他在人群中穿梭,敏锐地察觉到几道若有若无的目光始终追随着自己。

赵国强心里清楚,自己这是被人盯上了。

在这个年代,扒手横行,甚至有些不会扒窃的人,还会纠集同伙当街明抢。

对于扒手,赵国强的前身可谓是再熟悉不过。

在他父母还健在的时候,就给他讲过一个在抚松县广为流传的扒手传奇故事。

据说在民国年间,江湖上有一位声名赫赫的神偷,名叫黄兴。

他劫富济贫,专偷那些为富不仁的地主、奸商家中的钱财,然后将所得分给穷苦老百姓。

为练就一身神偷绝技,黄兴自小就将铜钱放在水盆里,练习用中指和食指夹铜钱。

为增加难度,他还会慢慢加热盆中的水,每次都必须在一瞬间将手伸进盆里,夹起躺在盆底的铜钱。

动作稍慢,手就会被热水烫伤。

到后来,他更是在水中的铜钱上抹上滑腻的肥皂,让夹铜钱变得难上加难。

黄兴的偷窃手法堪称一绝,与人擦肩而过时,对方毫无触碰之感,身上的钱财却早已不翼而飞。

不管财物藏在身上何处,都逃不过他的“妙手”

传说有一次,为惩治一个坑害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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