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桃亭道友(1 / 3)

    撒完了钱,女子剑仙身形一晃,落在一条通往京城的官道上。

    牵来一匹白马,仙人游历人间。

    按照刑官大人的意思,洞天归属那个名为阮秀的女子,大概率是会留在剑气长城的。

    那麽到了那时候,这座洞天应该就会变成那些年轻人的历练之所。

    刑官想要那座寸草不生的剑气长城,也有青山绿水,目前其实已经做到了。

    这座梧桐洞天,本就是青山绿水。

    剑气长城那边,多是背後骂刑官的,新官上任,屁事不干,就杀了几个自己人。

    但在陆芝这边,却越来越敬佩这人了。

    她很少会佩服他人,练剑至今,其实只有一个老大剑仙,就连那位董三更,在他眼中都是与自己一个级别的剑修。

    一个不是本土剑修的剑修,去战场杀妖就已经极为不错,而这刑官,第一战就一人破万军。

    杀王座,斩百万妖族,论战功,九成九的人都只能望其项背。

    得倒悬和梧桐,也只是为了剑气长城,好像这个刑官大人,从不为自己考虑。

    这种人,一边受人尊敬,一边又遭人唾弃。

    哪有事事只顾别人,不顾自己的?

    难道这位刑官,真实身份是某一位功德圣人?

    不太像,陆芝见过两位儒家圣人,都是按照惯例代表儒家坐镇剑气长城的,两相比较,差距甚远。

    起码真正的圣人,绝对不会当着自己的面,说她陆芝的腿长。

    上一个这麽说的,还是那个狗日的阿良,他虽然是读书人出身,可到底也不是文庙记录在册的圣人啊。

    想到这个模样不太好看,腿又略短的阿良,女子坐在马背,心绪飘远。

    不知道那个没有趁手佩剑的家伙,现在有没有跻身十四境。

    听说他的本命飞剑,杀力极大,甚至高於自己的北斗。

    听说阿良的飞剑,不在身上,甚至不受他自己的操控,飞剑自己跑去天外游荡去了。

    这个狗日的,跟刑官这个日狗的,好像一些个嘴里的糙话,很是……相似?

    两人也都一样,都不是剑气长城的本土剑修。

    前者在十三之争,以浩然剑修,代表剑气长城出战最後一场,力挽狂澜,剑斩大妖。

    後者横空出世,登上城头之後,拳碎王座,一人横扫百万妖族。

    两个都是大风流,如今两个也都不知所踪。

    一个回了浩然天下,一个前不久,去了蛮荒天下。

    陆芝忽然看了看自己的腿。

    好像是挺长的。

    但裹得严严实实,这两个狗日的为什麽会觉得我腿好看?

    所谓若隐若现之美,就是这个意思?

    纵马疾驰,剑仙去了人间。

    大郦京城之外,有个身材不算高大,也算不上壮实的汉子,同样牵着一匹白马,缓缓走在山林间。

    男人忽然心头一紧,死死捂住心口,满脸吃了屎的模样,旁若无人的高喊。

    “风紧扯呼!”

    “夜深人静,是哪个仙子又在惦记我阿良的身子?”

最新小说: 侯子高老师我保了 女总裁保镖,怎么是我的技师 重生:每日到账1亿美金 差一点我就碰到月亮 原神钟离bg之小青龙穿越了 神印:柔弱魔法师,只有亿点人脉 我在大唐当道姑 女尊:大佬逃荒种田宠夫郎 启禀殿下,世子今天还在装 炎灵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