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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打狼(5 / 5)

住了,人就必死无疑。

    还好,二毛驴一直以为是狗在闹腾,没转过脸去看,被咬疼了就给了狼一肘子。

    且在这紧要的关头,他家的大黄狗冲了出来,紧咬住狼的一条后腿,死不松口。

    这才阴差阳错的捡回来一条命。

    然后二毛驴才发现是狼,顾不得其它,急忙喊醒了家人、邻居对这头狼围追堵截,动静越闹越大,村民们这才知道狼已经进村了。

    除了二毛驴受伤,老王家还有个小娃娃差点被狼叼走。

    多亏了这家夜里下了‘电猫’,用来电老鼠来着。

    今年粮食贵,老鼠还老往面缸米缸里钻,夜里猫也看不住它们。

    咬牙拉上了电猫。

    谁知道,竟救了自家娃一命。

    狼进村抓小孩儿,专捡体小身子轻的下手,且咬的部位很关键,不能咬喉咙,否则一下子会死去。

    聪明的狼是咬下巴。

    小娃子被咬住下巴,让狼拖拽着跑的时候,感觉到疼就会双手搂住狼脖子,挂在狼肚下面,有利于狼奔跑。

    陈凌不知道这些。

    这还是王立献告诉他的。

    说是村里的“赶年老叔爷”在小时候就被狼叼走过,差点吃掉。

    陈王庄三面都是大山,建国前后,狼群泛滥,多次进村把小孩叼走,一直叼到山里吃掉。

    人们发现规律,狼总是沿同路线向最高的山头逃跑,村民沿着狼的踪迹追赶,这条道就叫撵子杠,出发的村口就叫撵子口。

    人们后来就叫成碾子杠和碾子口了。

    赶年老叔爷就是那时候被狼叼走的,当年他只有5岁,体重不到20斤,贫穷饥饿的家境下,瘦小枯巴的像是个小鸡仔儿。

    他的下巴周围就被狼咬了一圈的血窟窿,有的竟已贯穿了脸面。

    村民从狼嘴里夺回来,至今留有伤疤,家人给他起名叫赶年,就是“赶紧撵”的意思。

    所以说,狼是个坏东西,心狠狡诈,发现有狼进村,对上以后,万万不可手软。

    要不然啊,遭殃的就是人自己了。

    ——

    PS:守夜来着,晚了点,祝大家新年快乐,虎年大吉。

    (24点前没有的话就明天白天发大章,或者拆成四千字的两章,总之补好觉后再写,不然写得水平太差,还得删了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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