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命理探源【译注】 > 丙火四则(二)

丙火四则(二)(1 / 4)

原文:

丙如太阳之火,生临五月,如赵盾之可畏。取子水为用神,乃不二之理。

译文:

丙火如同太阳的火焰,出生在五月,就像赵盾(的威严)那样令人敬畏。

选取子水作为用神,是不容置疑的道理。

注解:

五月为仲夏,阳气极盛,丙火生于此月气势威猛(以“赵盾之可畏”喻其威势)。

子水为阴水,能润泽旺极的丙火,故取子水为用神是确定的命理选择。

原文:

若谓子水犯忌者,此偏论也。

译文:

如果说子水是忌讳的,这是偏颇的言论。

注解:

针对“子水为忌”的观点,直接指出其偏颇,强调子水作为用神的合理性。

原文:

何则?子宫藏癸,犹雨水也。当此酷暑久旱之天,忽见甘霖大雨,而犹谓犯忌。虽愚之甚者,亦知为不然。

译文:

为什么呢?

子水的地支中藏有癸水,就像雨水一样。

在这酷暑长久干旱的天气,忽然见到甘霖大雨,却还说(雨水)是忌讳的。

即使是非常愚蠢的人,也知道不是这样的。

注解:

“子宫藏癸”指子水藏有癸水天干。

以“酷暑久旱逢甘霖”为喻,说明子水(含癸水)对盛夏旺丙火的润泽有益,反驳“子水犯忌”的观点。

原文:

仆观前运之癸水得意,而益信取子水为用无疑也。

译文:

我观察之前的大运中癸水顺遂有利,因而更加坚信选取子水作为用神是毫无疑问的。

注解:

“前运”指之前行过的大运。

通过前运中癸水发挥有利作用的实际情况,佐证选取子水为用神的正确性。

原文:

壬水化木,是以不佳。

译文:

壬水(若)转化为木,因此是不好的。

注解:

五行中壬水可生木,壬水若生木则无法直接润泽丙火,故对调候旺丙火而言效果不佳。

原文:

辛金化水未成,是以多害。

译文:

辛金(若)转化为水还没成功,因此多有危害。

注解:

辛金本可生水,若生水作用未能达成,既无法助力水势润火,又可能因金被火克等原因,对命理产生较多危害。

原文:

明年交丑运,三合金局。身财两旺,必可尽释愁肠。

译文:

明年进入丑运,(丑与原局中相关干支)三合形成金局。

自身(丙火)与财星(金)都旺盛,一定可以完全消除忧愁烦恼。

注解:

“丑运”指行丑字的大运。

“三合金局”是五行三合局的命理现象,丑与相关干支合为金局,金为丙火之财,故言身、财两旺,能消除愁绪。

原文:

接后庚运十年,若不家肥金积,吾不信也。

译文:

接着后面行庚金大运的十年,如果不是家庭富裕、钱财积聚,我是不相信的。

注解:

“庚运”指行庚金的大运。

庚金为丙火之财,行庚金大运时财星得势,故推断此阶段会家庭富裕、钱财增多。

原文:

妻三,子一。

译文:

妻子有三位,子女有一位。

注解:

直接论断配偶数量和子女数量,是命理对婚姻、子女情况的具体推断。

原文:

己丑丙午乙卯癸丑

子甲命安

七六五四三二十初

七七七七七七七七

丁戊己良辛壬癸甲

未申酉戌亥子丑寅

台造,日元之丙,在五行属火。日枝之午藏丁,在五行亦属火。合计之,不过二火而已。年干明见癸水,年时二支之丑与命宫之子又各藏癸水。时干特立己土,年时二支之丑与日支之午又各藏己土。合计之,水固有四,土亦有四。就数目论之,火占少数,水与土俱占多数。水多克火,土多晦火,谓为火衰水盛,土盛火衰。谁曰不宜,

译文:

命造干支为己丑、丙午、乙卯、癸丑。

命宫等对应为子、甲、命、安,大运等阶段为七六、五四、三二、十初,还有七七、七七、七七、七七,以及丁戊、己良、辛壬、癸甲,未申、酉戌、亥子、丑寅。

您的命造,日元为丙火,在五行中属于火。

日支午火中藏有丁火,在五行里也属于火。

总计起来,不过只有两处火罢了。

年干明面上有癸水,年支丑、时支丑以及命宫的子中又各自藏有癸水。

时干有己土明透,年支丑、时支丑和日支午中又各自藏有己土。

总计下来,水本来有四处,土也有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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