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慨了一句:盛名之下无虚士啊!
悄悄呼出一口气后,林铃接着问。
“金律师,你说周海峰对你父亲实施了欺诈行为,让他错误的处分了财产权益,有什么实质性证据吗?”
“你应该清楚,在司法实践中,他这笔3o万的贷款,哪怕其中只有很小一小部分用于生产经营,都构不成欺诈。”
“仅仅凭借这份语音聊天记录,或者那些打听到的消息,这是不行的。”
这个问题一出,金胜不由得摇了摇头。
原以为起码是铂金、或者钻石段位,结果却是黄金啊!
“林律师,再不济,我用《民法典》148条,打个撤销权官司,没问题吧!”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可以要求你们银行进行举证倒置。”
“合同原件、交易明细,这可是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啊!”
“相信法院一定会支持的。”
“恐怕到时候,受伤的只有你们银行了哦。”
“至于送周海峰进去,完不成就算喽。”
“大家都是亲戚嘛。”
“事情别做绝了。”
话音落下,林铃脸色直接黑了。
自己不就是一开始提了一嘴,犯得着连续拿来锤。
这不是纯纯膈应人吗?
倒是中间两个‘非法律专业人士’听得有点急了。
怎么说着说着,又变成了银行吃亏,这可绝对不行。
陈旭急忙开口道:“金律师,你可千万别多想。”
“今天请你过来,主要还是商量一下,这个事情该怎么处理为好。”
“我们银行就一个原则。”
“只要这笔3o万的贷款能收回来,一切都可以配合。”
林铃和戴勤盛齐齐翻了个白眼。
猪队友啊!
听不出来金胜这些话,只是嘴上说说嘛。
自己两人为了试探,外加争取主动权,费了多少脑细胞去思考对策。
结果倒好,被人三言两语给卖了。
简直日了哈士奇。
两人心里也下了个决定,但凡之后有任何法律事项,陈旭绝对得排除在外。
金胜此时嘴角微微上翘了一个弧度。
早知道威胁有用,就不用多费口舌了。
不过还是得继续秀秀肌肉才行。
免得有人不服气。
想到这,金胜开口道:“陈总,别人我不管,但你的面子我肯定给。”
“不瞒你们说,我已经约好了,等到明天上班,便会和我父亲一起前往县治安局刑侦大队,做个报案笔录。”
“周海峰具体构不构成犯罪,蜀黍们会一查到底的。”
“如果你们银行愿意,明天可以带上所有的资料,和我一同前往。”
“怎么样?”
这话一出,林铃轻‘咦’了一声。
一旁的戴勤盛,眼中若有所思。
金胜说的如此笃定,莫非是找了什么关系,或者是手里握着‘关键’证据。
有意思。
“好,那咱们就这么说定了。”
“明天上午,我等你电话。”
林铃干脆利落的答应了下来。
至于那笔3o万的事情,暂时没办法提,只能等之后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