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别人只会受伤,别人一反击他就挂。
金胜又想起了‘朱大昌’那个案子。
貌似两人的遭遇差不多。
都是一击就‘秒杀’对方。
金胜笑着摇了摇头,又继续看了下去。
因为出了命案,所以就由长宁区治安局刑侦大队接手,进行立案侦查。
在将曾德源传唤至治安局后,先对其做了拘留处置。
经过调查,警方认为他当时并不完全出于防卫,具有明显的故意攻击行为。
在报请检察署同意后,正式对曾德源依法进行逮捕。
2024年2月28号,侦查结束,并移交给了魔都市第一检察分署。
在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核实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后。
检察署认为曾德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应追究刑事责任。
之后就是提起了公诉。
最后一审法院进行审理,认定符合‘过失致人死亡’,判处了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金胜看完了详细经过之后,又拿起谷智宇的辩护意见。
他在上面引用了《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中来进行辩护。
当时蔡星文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傅婷婷的人身安全。
是直接奔着杀人去的。
嘴里更是不止一次的扬言,要杀了对方。
曾德源选择制止的时机,也处于不法侵害进行的过程中。
具有紧迫性和现实危险性。
属于由第三人实施的‘正当防卫’。
并且蔡星文在犯罪期间,还用语言威胁、暴力手段,制止了曾德源报警。
最后更是暂时‘限制’了一家人离开。
可法官显然并不认可这个辩护理由。
判决书上注明了,不否认曾德源的行为,具有一定的‘防卫’性质。
但其行为,已经明显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
最重要的一点,当时小花园里面,是装有监控的。
从里面可以看到,曾德源这一下打过去的时候。
蔡星文刚好停顿了一下,并没有继续举起棒球棍。
这就有点说不清了。
金胜仔细对照了一下庭审笔录和辩护意见书。
大概知道了谷智宇的真实辩护意图。
他想往‘无限防卫’这一点靠。
模糊两者之间的概念,让法官认可自己的说法。
但显然,合议庭并没有吃他这一套。
蔡星文的主要施暴对象,是傅婷婷,而不是曾德源一家人。
可‘无限防卫权’的解释中,明确规定是不能由第三人使用的。
输掉一审,也就不奇怪了。
放下手中的两份文件,金胜又看了一下所有的证据。
1.警方提供的报案记录、立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案经过。
2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法医出具的尸检报告、死因报告。
3事时的现场监控视频。
4傅婷婷所做的口供、曾德源自己所做的口供、以及他妻子宋子伊所做的口供。
把所有的东西看完之后,金胜也在心里开始梳理。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靠在椅子上很久没动弹的金胜,现了一个新的‘华点’。
再以这个点为中心,开始在脑海里构建模型,进行填充跟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