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好,夜之城!!!”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大晴天,准备好迎接梦想之城的新一天了么?!我敢打赌有些在酒吧里刚刚从呕吐物上睡醒的家伙们准备好大干一场了!”
“全美最烂的地区?”
“噢不不不,是全美最具有新奇体验的城市!观光客们的第一站选择就是夜之城;虽然可能会有路人骂你是个脑残,但不代表这座城市没有任何性价比,光是琳琅满目被其他城市严格禁止的军用义体在这里你都可以体验到!”
电台里斯坦利的声音还是那么魔性。
巷道内。
摇滚青年跑得气喘吁吁,时不时还回头看几眼。
身后看似空无一人的巷道在他跑过以后迅速涌出一大帮拿着刀枪棍棒的家伙。
毫无疑问圣多明戈的地头蛇六街帮被他惹到了。
身上的皮夹克和一把手枪是他最后的一件武器!
“去你妈的!”
青年把衣服甩出去。
被衣服遮盖住脸的家伙猝不及防,很快巷子里就是几声枪响和闪烁的强光。
青年把打空弹夹的枪甩到一旁,宛如泥鳅一般钻进路边早已停靠好的战斗出租车内,扭头看着箱子后面气急败坏的家伙们跟临时组团的司机大呼刺激。
说出来有些嘲讽,这台带他跑路的车子还是六街帮的车手改装的。
这对于“兼职”佣兵的摇滚小子来说,这种跑到人家地盘上抢货算是刺激日常的其中之一罢了。
……
“活一天算一天,还是抓住眼下机会屮翻天?”
“别跟我说你想当个看超梦把脑子看得全是大洞的废人。”
“大部分传奇人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就比如你得先学会怎么跟街头规则打交道。”
斯坦利如是说。
丽景区。
越来越多的买卖里有着摇滚小子的身影。
谁都知道有个家伙歌唱的牛逼,办起事来也毫不含糊。
只要是有掮客找上门来把报酬准备好,他都敢去神父面前坐着大大咧咧说话提要求,总之…没见过这么不怕死的人。
凡是抢车的活儿,他都会让搭档下车过后狂吐不已。
像是这辈子开最后一次车一样…
老船长老远就靠在车旁,看着来车挥手。
摇滚青年上前两人双手握住互撞肩膀拍拍对方,算是标准的街头打招呼的方式。
只是当老船长看到青年开回来的车以后脸上的墨镜都挂不住了,气急败坏指着几乎要花大代价才能修好的地方,摇滚小子则是叼着烟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
……
圣多明戈某酒吧内。
舞台上的青年声嘶力竭,手中吉他弦像是钢丝一般闪烁着花火。
红泥是火花燃烧的起点。
圣多明戈的酒吧里都是这帮摇滚青年的身影,他们的追随者越来越多,歌唱这座城市不公的嗓子也越发洪亮且沙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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