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惨白的咬牙硬是没叫出声,疼的他从椅子上摔下来,在地上滚了好几圈后,才勉强适应了失去右手小拇指的疼痛感。
中间杨庆有一直没说话,等崔二不再哼哼后,便一言不发的把人从地上扶起来,扶到椅子上。
“拿好喽!”
说话间,他把之前崔二嘴里的那块布塞崔二手里,嘱咐道:
“流血流太多了会没命的,好好捂紧,一个手指头而已,总比没命强对不,崔二爷?”
“对,您说的对。”
一声闷哼过后,崔二捂紧了伤口,然后脸色惨白的哆嗦道:
“爷,那我现在开始说?”
“说吧!”
杨庆有在他耳旁轻声道:
“记住了,老实说,不该磨叽的别磨叽,今晚能保住几个手指头,全看你老不老实了。”
“明白,明白。”
崔二疯狂点着头,然后深吸一口气,开始了讲述。
“我是63年年底跟曹虎回的京,他在.......................”
崔二的经历确实够丰富,唠唠叨叨说了半个小时,才把来京后的经历给说完。
这孙子当年从京城跑出去后,原本先去的老家,在老家躲了几天后,生怕事发,便买通生产队长,改了名字,开了介绍信,投奔了在县城上班的堂哥那儿。
当然了,期间也没干好事,直到意外结识了回乡探亲的曹虎,并帮他在老家销了几次赃后,这才有了回京的机会。
至于回京后干了什么勾当。
用两个词就可以形容。
投机倒把、打家劫舍。
投机倒把好理解,这都是城市混混们赖以生存的老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