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高见做出了这么些事情,他们也并不觉得高见做的有什么特别,只当是争权夺利的一部分。
这些世家,没有一个有半点拟人的。
高见牵着马离开,此时是正午,距离一天过去大概还有六个时辰。
第一个时辰,高见策马以极快的速度,跑到了千里之外的尽有斋。
龟壳,蛇剑,傩面,全部找尽有斋的人处理了。
尽有斋的人消息很灵通,一眼就认出了高见,然后他们很自然的将东西都收了,高见兜里多出了整整三千金。
最珍贵的就是那具傩面,估价整整来到了两千四百金,可谓是货真价实的‘价值千金’。
不过对高见来说一点用处也没有,他也就懒得分析这玩意儿的价值了,不如直接换成钱。
而这三千金,他也已经有了用处。
现在距离午夜,还有还有五个时辰。
高见重新回到了沧州外城,毫不犹豫的朝着其中一个码头赶去。
不多时,走龙赶到了码头。
码头之上,纤夫拉船,力工扛包,虽然已是秋天,但他们都不穿衣服,讲究的就围一条兜裆布,不讲究的就见风吹。
浑身血汗,滚落到晒的掉皮的身体上,疼痒难耐,却也无可奈何。
不过,能靠一身力气混一碗饭吃,已经属于是幸运的了。
再对比一下金碧辉煌的八珍食楼。
滴滴民夫血,化作金枝叶。
高见来到此处。
只是刚到,有人就认出他了。
“恩公!”
“东家!我去叫俊哥儿!”
力工马上就有人跑去另一边,在不远处找到了正在扛包的‘俊哥儿’。
高见一看,就认了出来,当时他丢出去的那十几金,就是这人收起来的,而他也没有变成人上人,还是在扛包。
不过高见来了,他马上放下手里的活儿,朝着高见跑了过来,擦了把汗,找了一张兜裆布围着,来到了高见的面前。
“东家,有心思来看看产业了?”他到高见面前如此说道。
“找件衣服穿上吧。”高见说道。
他摇了摇头:“干的粗活,容易把衣服磨烂,这可不便宜,能省还是省点,咱这身子可比衣服耐磨。”他说着,拍了拍肩膀,肩膀上大片大片的老茧,就像是铠甲一样。
“李俊,是吧?别叫我东家了,叫我高见就行。”高见说道。
李俊摇了摇头:“这可不成,你投了钱,叫你一声东家应该的,只是现在还没把钱挣回来,不过现在这片码头已经是咱们兄弟说了算了,有了东家的钱支持,以前的工头没能熬过我们,现在你就是这几个码头卸货转包唯一的东家。”
“这片地方,一年下来怎么也有个四五十金的入账,两三年就回本了,可不少挣。”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