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佛莱迪想要表达的,应该是他跟戈黛娃夫人一样,都是赤裸坦诚地在这个世界上穿行。”麦迪逊-比尔猜测道,“他们没有什么可以遮掩的,甚至他们这种看似离经叛道的荒诞行为,是为了人民的福祉,为了社会的进步才做出的。你要是因此对他们另眼相看,那伱才是那个‘偷看的汤姆’。”
“你的这个解释很到位。”韩易想了想,忍俊不禁,“但如果是这样的话,把自己比喻成‘赛车’好像不是最恰当的选择。”
“那也比‘电子鲨鱼’好吧。”麦迪逊耸耸肩,“歌词本来写的就是一种感觉,你要是看到我在备忘录里随手涂鸦的那些句子,可能比佛莱迪写的这些更加奇怪,而且奇怪得多。只要听众大概能懂音乐人想要表达的意思,能体会到那种情绪就行。你想啊,如果完全按照现实来写的话,难道你会在歌里坦承自己是一个明明身边有现成的,还要去Pornhub上搜索‘teen’的……”
“我没搜过teen!”韩易急得声调都提高了几分,“我搜的是three……不对,那更糟。是tran……fuck,这个还要离谱一点,怎么T开头的就没有好词……”
“我啥都没搜过,我都不知道Pornhub是什么!”
一连串徒劳无功的尝试后,韩易脖子一梗,决定直接掀桌子耍赖皮。
“我们能不能把注意力转回笔记本上来?多问我点问题——跟主题有关的!”
“行。”麦迪逊十分欢快地冲韩易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那就回到主题上来……你刚才的猜测,错了。”
“不是跟斯库特解约的时候?”
“不是,其实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喜欢上这首歌了。”麦迪逊重新把脑袋放在韩易肩头,轻声叙述道,“如果你了解我……嗯,我在说什么呢,你肯定了解我。你知道我是一个超级披头士粉丝,在我心里,他们是所有领域毫无争议的第一。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活跃在六十年代,对我来说,那就是音乐的黄金年代。”
“所有音乐?”
“所有音乐。”麦迪逊坚定地点点头,“这并不是一个经过深思熟虑的理论或者什么的,这只是我脑海里一直固有的一个想法。我认为那是一个不同的年代,一个人们更渴望做自己,更愿意进行一系列大胆实验的年代。而对于音乐来说,那就是最好的年代。”
“也许事实就是如此呢……不管怎么说,我倒是很清楚,你的手机里几乎全是老歌。”
“是啊,The Beach Boys、The Beatles、The Zombies,全都是最棒的乐队。了解了这个背景知识,你应该就能理解我为什么会喜欢Queen了。Queen、Bee Gees,这两支乐队,是我最喜欢的七十年代音乐代表。为什么?因为他们都成立于六十年代!虽然高光时刻是在七十年代,但在我看来,其实是六十年代的各种社会与文化领域的剧变,塑造了他们的精神内核,培育了他们的音乐素养。”
“但我没记错的话,皇后乐队1970年才成立。”
“可是布莱恩-梅他们,六十年代末期就开始在西伦敦的酒吧里表演了。”
“但那也不是‘皇后乐队’啊。”
“所以说这并不是一个经过深思熟虑的理论嘛。”麦迪逊咯咯笑了两声,“反正在我看来,一切美妙的东西都跟六十年代有关。”
“好像确实是这样的。”
韩易想了想,颔首应道。麦迪逊-比尔最喜欢的现代音乐人,也是黄金年代气质极其浓郁的拉娜-德尔雷。因此,至少在这一点上,麦蒂对她自身的评判还是相当精准的。
那她又是看上自己哪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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