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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章 宾主尽欢(4 / 6)

来的鸡丁就没有那种弹性和嫩滑度。鸡腿肉就不一样了,注意,在准备的时候,一定要保留鸡皮部分……”

    倒入调好的酱汁,在芡水帮助下炒至块干装盘前,就连罗伯特和瑞德都站在一旁,眼巴巴地望着这盘宫保鸡丁。

    与他们在本地中餐馆见惯的、裹着厚重橘红色酱汁的“Kung Pao Chicken”截然不同,韩易手下这道菜,呈现出一种更为深沉而富有层次感的琥珀色。鸡腿丁因为保留了鸡皮,在热油的洗礼下,边缘微微卷曲,透出金黄焦脆的质感,而肉质本身却在快速的滑炒中保持了极致的嫩滑。粉嫩的鸡肉块与焦黄的鸡皮形成诱人的对比。

    空气中弥漫的,不再是单一甜酸味,而是一种复合的、撩人食欲的香气。那是高温煸炒后干辣椒的醇厚焦香,带着一丝丝不容忽视的侵略性,却又被某种柔和的基调所包裹。花椒的麻香若隐若现,像捉迷藏般在鼻尖跳跃,勾引着味蕾的好奇。炒熟的花生米均匀地散布其间,红亮的花生衣在金黄的鸡丁和深色的辣椒段映衬下,显得格外饱满精神。

    “哇噢,这闻起来真的……”罗伯特吸吸鼻子,赞叹道,“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股气味。”

    “This is exactly what they called‘wok’。”韩易双手叉腰,很是满意地看着自己的作品,如是回答道。事实的确如此,中餐最关键的,就是外国人不太明了的“wok”——那股锅气,一种只有猛火快攻才能赋予食物的灵魂,它让所有的香气分子都活跃起来,热烈地宣告着这道菜的新鲜出炉。

    等不到开饭,急着炫耀的韩易,给急着品尝的大家一人发了一双筷子,然后学投毒之后等着别人夸奖的黄小厨,嘴角含笑,悠然自得地抄手站在一边。

    众人的反应没有令他失望,毕竟他跟连豆角都炒不熟的门外汉还是有本质区别的。虽然会做的菜不多,但宫保鸡丁却能算得上是他最拿手的压轴好戏。不仅擅长做,而且喜欢吃。作为成都人,韩易已经修炼到了一种境界——一盘宫保鸡丁端上桌,不需要闻味道,只用看一下酱汁的颜色和鸡丁的形态,他就能大致判断出它美味与否。

    这是需要多年潜心钻研才能达到的火候。

    就像捏着鼻子也能尝出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区别一样,都是用无数卡路里换来的技能。

    “你做饭怎么这么好吃!”

    宥真眼睛亮得像发现了新大陆的哥伦布,或者是发现了猫薄荷的银渐层,小声用中文说道。

    “以前怎么不做呢?”

    “家里养了俩厨师,洛杉矶还有那么多馆子,我再做饭,就有点冒昧了吧。”

    “我不管。”宥真撒娇,“回洛杉矶我也要吃,你做给我吃。”

    “好好好。”

    “我宣布——”麦蒂也凑了过来,大声用英文宣告,“我要去你家买一整年的餐食计划,就为了每天能吃到这盘鸡。”

    “算我一个。”罗伯特咽下一块鸡肉,马上又用筷子戳起另外一块。没错,他确实是一家寿司餐厅的联合创始人,平时对于筷子的使用也不算陌生,但毕竟是美国人,到了手跟不上嘴巴的情急时刻,还是下意识地会直接拿筷子戳进肉里,当签子使用,“天呐,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宫保鸡丁了。”

    美国人——或者说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居民——都可以大致分为两种,一种只能接受自己国家的食物,觉得汉堡王的双层皇堡和达美乐的腊肠披萨是比法式煎牛排或者台州家烧大黄鱼美味百倍千倍的东西。而另一种,则对任意一个菜系都抱有包容心与好奇心,只要是好吃的东西,都愿意去尝试、去喜欢。

    作为犹太人的比尔一家,毫无疑问属于后者。

    于是,一个小时之后,这份韩易已经特意把份量做得很大的宫保鸡丁,成为了餐桌上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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