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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聊聊M28和其它剧场版(2 / 2)

; 最后就成了这一坨。

    画蛇添足感实在是太强了。

    然后,就是我现在就是很后悔,写M7写得我想吐。

    真的,物理意义上的想吐。

    我写作的习惯就是很严谨,如果写非原创剧情,我的习惯是先把漫画看一遍,理清楚青山给的推理思路,凶手的行动逻辑,然后再从我的角度去思考是否有其它的方法来找出凶手。

    换句话说,如果原作案件是个题目,那么我的做法是希望能在青山给出的标准答案外,再试着用另一种方法解出题目。

    只不过有的案子,限定条件卡得太死,没有第二种解题方法。

    其实我觉得这个方法挺有趣的,因为当我这么去做了,去思考了之后,就会发现青山写得好的案子,你真的能从犯罪心理学等等其它角度去印证他的“凶手”。

    但是这一切在写剧场版的时候,几乎都做不到。

    首先,剧场版没有漫画,他在动,我想要去一点点研究,就必须一直暂停,一直反复拉进度条,这和漫画翻页或者滚鼠标完全不是一个工作量。

    其次,剧场版的案子……

    真的,完全没有任何逻辑,除了类似M1这种证明题,你几乎可以把凶手换成出场的任何一个人。

    就好像现在在写的M7,凶手的手法任何一个出场的嫌疑人都能做得到,那凭啥一定是他?

    唯一一个具有排他性的线索是凶手口误的谐音梗,但这玩意完全可以解释,没人规定懂弓箭但是不承认的就一定是凶手,他一样可以是干扰项。

    案件推理做到这个程度,就是是非常失败的。

    因为凶手就是“不唯一”,所以我压根没有能从侧面印证的可能,所以想要让广对班去从其他有意思的角度“印证”凶手,最后只能暴力破解。

    这就会让我觉得很恶心。

    总结就是写起来又累又没意思。

    然而这么恶心的东西,后面还有一堆要写。

    至少M12是肯定跑不掉的,我现在都后悔,早知道剧场版写起来这么恶心人,我女主就写星野辉美了,反正类型都差不多,无非就是要等到现在才能登场,但是办公室恋情可能还好写点……

    更不谈还有后面被青山认证进了正史的剧场版不能跳……

    所以以后的剧场版,能不写的我都不写了。

    生理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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