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对方的身影。
差点没被吓出心脏病。
只见狼末浑身浴血,脚底下甚至踩出了血脚印,但他却不认为这些血是狼哥的,因为在狼末的身上,还有一只生死不知的北极狼!
是狼二那家伙!
汪白连忙钻出山洞,配合狼哥一起把狼越放了下来。
失血过多的狼二奄奄一息,连眼皮都抬不起来了,明显已经到了生死一线的关头。
“汪呜呜!”不准睡,听到没!
狼末也紧跟着发出狼啸,试图唤起狼越的求生意志。
狼越费尽全力也只是让自己的眼皮撩起一道缝隙,他都这么累了,为什么不能让他睡一觉,非要在他耳边吵吵闹闹?
光是打鸡血还不行,汪白眼珠子一转,想起了被他当做床的皮子。
那是驯鹿的皮毛,密不透风,舒适软和,用来当纱布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他之前还用土拨鼠的皮毛给狼群做了,结果天气变热之后,狼群就不爱带了,纷纷把丢到一边,只有狼末还坚持带着。
要是狼越的还在,就可以直接用来当纱布,也不用他把自己的床都拆了。
你自己说说,是不是自己作的?
汪白将自己的床单用犬牙撕扯成长条状,缠绕过狼越的伤口,最后在他的后背处打了个结。
包扎看起来简单,可真要做起来费劲得很,要不是有狼末帮忙把狼越翻过去,光靠他自己,够呛。
好在伤口是包扎上了,血暂时是止住了,但光这样还不行。
他刚刚观察过狼越的伤口,创面很大,伤口边缘有焦裂感,抑制了伤口愈合的速度。
如果不及时缝合,很有可能感染发炎,这对野生动物来说非常致命。
他的目光从半睡半醒的狼越转向了狼末,带上了一丝询问。
狼越的伤口圆润没有外延,伤口是贯穿伤,边缘还被烧焦了,说明造成创伤的凶器速度极其快,和皮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