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金葫芦手绳(1 / 2)

“妈,沈洛笙害得我们被爸爸训斥,咱们就这么算了吗?”

林瑶坐在床边,一边委屈的抹着眼泪,一边不甘心的说。

凭什么好事都让沈洛笙摊上了,不仅哄得舅舅向着她,就连陈叔叔他都认了她当干女儿。

陈叔叔可是跟她舅舅一样是营长,他老婆又在医院工作,两口子没有孩子,赚的钱将来肯定都要给沈洛笙花。

要是沈洛笙没来家属院,这些本该都是她的!

霍秀英也是没想到沈洛笙看起来一个安安静静的小姑娘这么不听话。

她叹了口气,抬头摸了摸林瑶的脑袋,安慰道,“瑶瑶,你爸爸最近可能会往上升一升,他担心外头人议论纷纷会影响到他。”

林有才是最爱面子,明明老婆孩子都住在大舅哥家,他却死活不愿意来霍家吃饭,非要跟队里那些人同吃同住。

一口一个纪律,又古板又无趣。

闻言,林瑶不高兴的噘着嘴,“哼,爸爸就知道他的面子,也不知道替我们做主。”

“你爸爸死脑筋,妈有办法对付他们。”

霍秀英冷冷的说道。

这些天她看出来王红梅一心讨好她哥,对自己的两个孩子并不上心。

沈洛笙是个聪明难对付的,可她那个病殃殃的哥哥却是个唯唯诺诺好说话的。

使唤不动沈洛笙,还使唤不了沈洛凡吗?

沈洛笙放学准备回家的时候,就被郭文英叫住了。

“洛笙,周阿姨让我告诉你一声,放学去她家里一趟,她有事要跟你说。”

陈志刚就住在郭孟元他家对面,两家隔着一条小道,早上郭文英出门的时候,周婉就喊住她,让她帮忙带话给沈洛笙。

沈洛笙点了点头。

她昨天认了陈志刚他们夫妇做干爸干妈,去一趟她家也没什么。

她让沈洛凡和霍铭安先一块回家,就和郭文英一起朝陈志刚家的方向走去。

陈志刚家。

听到门铃声响,陈志刚快步上前将人迎了进来。

“洛笙来了呀,快进来。”

沈洛笙乖巧的同两人打招呼,“干爸,干妈好。”

周婉听到沈洛笙唤自己干妈,愣了片刻,随即脸上荡起笑意。

“洛笙,快过来坐。”

陈志刚家里只有夫妻二人住,上面给他们分的是一套平房,有三间卧室,一个厨房,外头还带个小院子。

屋内打扫的干净整齐。

白色墙下方刷了一层军绿色的墙裙。

一进门就能看到墙上贴着的伟人像,另一端还挂着宣传画的挂历,以及几张黑白照片。

看上去都是陈志刚和周婉工作中照的的照片。

沈洛笙今天穿了一身黄色的布拉吉连衣裙,整个人看上去朝气蓬勃。

她笑起来时,一双明媚的眼睛衬得整个人像是个小太阳一样温暖。

周婉拉着她坐到自己身边,将小姑娘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有些感慨道,“真没想到,有一天我能有个这么漂亮的闺女。”

陈志刚在一旁也笑着道,“洛笙,你是不知道你干妈多稀罕你,她昨天晚上回来,就翻箱倒柜的给你准备礼物。”

说着,他看了眼周婉。

就见周婉从黑藏青色的中山装口袋里掏出一个木匣子,打开放在沈洛笙面前。

里面是一个红绳编成的手链,上面坠着一只小小的金葫芦。

在这个时代,这么一个小小的手链可是很值钱的。

沈洛笙有些意外,她知道两人因为某些原因一直没有孩子,想要认个干闺女或儿子很正常,只不过自己可能恰好合两人的眼缘。

可她和周婉算上今天也才第二次见面,他们就送自己这么贵重的礼物。

沈洛笙下意识的就开口拒绝,“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她会认两人做干爸干妈的目的并不单纯,她想着能够多个人脉,能让自己在这个时代生活的更好。

可现在看来,陈志刚和周婉待她,似乎比她想象的还要真心。

周婉像是猜到了她会拒绝似的,笑着摇了摇头,将手链拿起来,直接套到她手腕上。

“洛笙,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小葫芦手链是我结婚的时候买回来给我未来孩子的,只是你也知道,我和你干爸,这辈子都不可能有孩子了,我打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你这孩子,是真心想要认你当干闺女,这手链你收下,就当是干爸干妈给你的认亲礼。”

陈志刚也半开玩笑的说道,“洛笙,你不会是嫌弃干爸干妈给你的礼物太普通了吧,这可是我们家最贵重的东西了,快收下吧。”

沈洛笙的鼻尖莫名的一阵酸。

被他们简单质朴的真心感动,也因此想起了自己的家人。

她的爸爸和哥哥们,也总是把自己认为最贵重的东西全都塞给她。

“谢谢干爸干妈!”

沈洛笙眨了眨眼睛,将眼底的湿润逼退,冲着两人咧嘴笑了笑。

干爸干妈对她这么好,她一定会好好回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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