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好不容易等来的买卖,他可不想到嘴的鸭子飞上天——跑了。
“这东西,我收了,”一只粗糙大手将黝黑小碗捞入手中,声音才堪堪传来。
“曹爷,您不能坏了……”瞅着眼前这个上身穿着白色背心、下身套着大裤头、脚上搭挞着拖鞋、嘴里叼着根红塔山的邋遢大汉,摊主抬了抬手,下意识的想要阻止。
但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他最终还是放下了手,就连到嘴边的话都没敢说出来,只能咽了咽口水,满脸苦涩的看向来人。
他,浓眉大眼,身高一米八,身材魁伟,虎背熊腰,天生的练家子,若是放在战争年代,必定是一员猛将。
他,一看就不好惹。
他,确实不好惹。
只是他穿的太过新奇,正所谓春暖乍寒,这才三月中旬,虽然平均气温在三到十五度左右,不算太冷,但温差极大,更何况如今还处于倒春寒之中,温度更低,一般人稍不注意,有个小病小灾都是常事。
他倒好,这大早上的,穿的比夏天还夏天,不冷吗?
他,确实不冷!
自从十三岁那年一病不起,十七岁时又突然生龙活虎后,他一直都这样。
不怕冷!
潘家园的街坊邻里早已习以为常,不再把他当成稀罕物,只当他是“正常”的怪胎,一道独属于潘家园的风景线。
说不定还能给潘家园带来些许人气,让他们的生意更加红火,毕竟他做的一些事……
的确有可取之处,也值得他们佩服!
“我说,这东西我收了,”曹爷嘴角一撇,双眼一瞪,让人望而生畏,怪不得摊主会害怕。
“曹爷您就甭拿我逗闷子了,只要您喜欢,拎走玩儿就是,甭谈钱,甭谈钱,”摊主连忙拱了拱手:“能入得了您的法眼,那是跟您有缘,是它的福分。”
“嘿,你小子说嘛呢?说嘛呢?你把曹爷我当什么人了?能凭白要了你的宝贝?咱在北京城也是一扛把子,有头有脸有里有面儿,能让你凭白埋汰了?传出去,我都丢不起那人!”
曹爷冷哼一声,胸一挺、腿一迈、嘴一撇、眼一瞪、大拇哥往后过肩一指,甭提多神气了,活脱脱一鲁智深在世,老子第二,没人敢称第一:“说吧,多少钱?”
“得嘞,曹爷您要是真喜欢,给个三十块就行,”摊主搓了搓手,一脸的为难之色,似乎跟曹爷要钱就是天大的罪过。
“成,”曹爷也不拉价,立马从兜里掏出三张大团结,满不在乎的扔了过去。
“谢谢曹爷,谢谢曹爷,”摊主眼疾手快的抓住钞票,面儿上虽是不舍,心里头却美滋滋的。
五毛钱入手,压在手里半年的铲地皮宅子货,三十块卖出去,五十九倍的净利润,相当于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
赚了,赚了,大赚了。
这下子,一家子的吃食不用愁了,晚上还能和家里的婆娘喝上几杯小酒暖暖身子,再好好折腾一番,那滋味……
爽!
没办法,这年头,吃不好,穿不暖,干什么都没力气。
嗯,还要再想办法到黑市换些粮票,光有钱没有票也买不到吃食啊!
至于肉票?他舔了舔嘴唇,最终还是一咬牙……放弃了。
与其把钱换成肉票去买肉,还不如在黑市里找个从乡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