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不重要了。
……
眨眼间,周三来了。
王越代表二中去参加市书法大赛。
这次相当于全市中小学的一个比赛。
来自各大院校的书法佼佼者齐聚一堂,决出最后的胜者。
规格很高,裁判都是书法协会的大佬。
今天市书法协会的会长沈临川也来了。
他是为了王越而来。
上次秦船带回来的那副字,沈临川反复看了好几遍。
无论看几次都觉得惊叹。
如果不知道这是一个高中生写的,他甚至会以为这是某个专精于行书的书法大师临摹的作品。
在现在电脑越发普及的时代,毛笔字越来越不受重视,毕竟电脑打出来的字不仅便宜,而且好看。
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这么惊才绝艳的年轻人了。
“老秦,如果这次再有好的作品,你可不要跟我抢啊。”
“就是,上次你的那副兰亭集序已经羡慕死我们了。”
“一个学生竟然能写出这样的字来,天赋这东西,真的不讲道理。”
秦船乐呵呵地说道:“如果真的有好作品,我们各凭本事吧,我也很喜欢那小子的字。”
这次举办比赛在市少年宫。
地方台的记者已经就绪,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受重视的。
王越今天参赛不用上课,别的学校都是老师陪同,像是宝贝一样送过来,但他不喜欢这样。
一个人溜溜达达地就来了。
市少年宫,王越看到这地方有些怀念。
自己之前也在这边补过课,那是一段更久远的记忆了。
进入到比赛场地以后,王越发现已经有很多人在这里了。
王越看了一眼自己的号码,2号。
就在最前排的中间位置。
这是一个黄金位置,不仅离裁判席近,离记者也近。
在1号位的是一个油光粉面的少年。
穿着很正式,竟然还穿着西装。
只是王越觉得穿着西装来写毛笔字,有点不伦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