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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章 偶像竟在我身边(1 / 3)

于是,这位神秘的地精就成为了李奥瑞克的向导。

一行人乘坐地精商船前往东南的地精群岛。

李奥瑞克从先前那个地精船长的尸体里找到了通关文牒和身份证明,五个人伪装成沼泽地区的商人。

他们统一口径,都说自己是海盐城来的,前来这里做武器生意。

李奥瑞克的契约空间里有许多武器盔甲,他提前将这些东西填满船舱,以此证明自己的身份。

地精向导吃饱喝足,又洗了个澡,并从死去的船员身上扒了一身干净衣服换上,乍看和普通的水手没有不同。

然而他脸上的奴隶刺青是个问题,这玩意太扎眼了,但也不能让他戴面具,不然更容易引起怀疑。

不过这地精却说自己有办法,他说:“地精就是喜欢往无辜的人身上留刺青!

我知道一种药膏,是演员们用的,说是涂在脸上能生成一层假皮肤,只是我缺少一些原材料,如果东西齐全的话,我就能调制出来——所以,杰克船长,您愿意再为您的好水手花点小钱吗?”

杰克船长,那是李奥瑞克的假名,接下来大家都会这样称呼他,免得露出马脚。

“你先说说要什么东西,或许我手头就有呢?”

于是地精说了几样,大多是一些草药,还有一味魔药,一共五中。

李奥瑞克的契约空间里有三种现成的,还有两种缺失,不过李奥瑞克通晓炼金术和草药学,他分析了一下那两种药的性质,立刻就想到了合适的“平替”

,于是,他将五种药物交给地精,并对计量作以增减,最终成功调配出了地精说的“假皮肤”

地精一脸惊讶的看着那瓶药膏,喃喃道:“您难道是炼金术师吗?”

李奥瑞克摇头,说:“我恰好会一点炼金术。”

“那您肯定还恰好懂一点草药学。”

地精笑道。

“触类旁通罢了。”

“不管是炼金术还是草药学,都够一个人穷其一生去研究了,您竟然能二者兼修,还这么厉害?嘿!

奇了。”

地精说着将药膏涂抹到脸上,果然,一层假皮掩盖住了刺青。

不过在李奥瑞克看来,这东西更像是一层厚粉底液。

海上航行不比路上,起初还能看看大海的风光,但很快就变得枯燥起来。

那地精自称懂航海的知识,他说从这里航行到地精群岛一般需要一整天,而今天没有什么风,无法凭风借力,可能还要多走一阵子。

李奥瑞克心想:这家伙肯定是在猜测我们的身份和目的,但他死也想不到,老子是去干什么的!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李奥瑞克对那地精说道。

“不方便说,您就叫我大拇指吧!”

地精亮出自己的大拇指,确实,这家伙的手比一般地精大,那大拇指也尤为显眼。

李奥瑞克也是闲得无聊,就和这个神秘的地精攀谈起来,说:“大拇指,我问你一件事情。”

“您说。”

“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想去见哪一位贤人?怎么你都沦落到这个地步了,还要去见他呢?他的魅力这么大吗?”

大拇指笑了起来,说道:“嗯,魅力非常大了。”

“谁?肯定是个名人吧?”

“那当然是名人了!

哦,您是高原人对吧?这人您肯定听过。

我想见的,就是你们的王,李奥瑞克。”

我艹!

李奥瑞克差点喷出来,敢情是要去找我啊!

我这么厉害了吗?千里之外的地精都成了我的脑残粉?命都不要了,也要来见我?

地精说道:“李奥瑞克王,不到两年时间,凭着一支羸弱的军队,打下野狼城,杀了乌鸦王,平息沼泽叛乱,又和平上位,迎娶蒂维丝公主成为国王。

他是伟大的军事家,还精通政治,又经济,还知道如何团结人民。

他能统治蛮族、高原人、精灵、鱼人和恶魔,必定是有过人的智慧。”

别别别,这么吹的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被抓之前,听说血乌鸦库曼要攻打野狼城,为自己的叔叔报仇,却也不知道结果怎么样了,但我相信战无不胜的李奥瑞克王一定能击败那个蛮子——就跟击败他叔叔一样。”

李奥瑞克心想:哦,这家伙消息不灵通,还不知道我打败了库曼,并且攻下了神指城的事情。

“李奥瑞克王拥有无比强大的力量、勇气和智慧,因此,我想以最卑微的姿态向他求学,借助他的智慧与知识……去做一些事情。”

“所以我要出海,我要去野狼城求见他!

不惜一切代价。”

李奥瑞克默默点头,憋了半天,说道:“哦……那我祝你梦想成真。”

“借您吉言了,杰克船长。”

李奥瑞克不喜欢闷声装大逼这一套,但现在他必须隐藏身份,加上他说了这家伙也不见得会信,因此只能先藏一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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