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暴富的苓子(2 / 3)

味隔着老远就能闻到。

年轻姑娘牵着精力旺盛到处撒欢的狗,被狗带着遛。

穿着校服的学生们乌泱泱地聚在小吃摊前,眼巴巴地看着摊主烤着羊肉串。

接女儿回家的爸爸背着粉色的小书包,小姑娘看到了老头单车后面挂着的糖葫芦,就拉爸爸的胳膊,指一指糖葫芦。

“你蛀牙呢,不能吃。”

“呜呜呜~”

小姑娘抱着爸爸胳膊一阵撒娇,爸爸无奈,买了两串。

回家的路上,父女两人一人一串。

小姑娘笑得很是开心,爸爸则叮嘱着不要告诉妈妈。

钟苓子跑去买了两根淀粉肠,分了公孙瑾一根。

切了花刀,表面被油炸过一次,皮很焦,再加上孜然和胡椒。

钟苓子挺喜欢的,吃了一根还意犹未尽。

“别老是吃垃圾食品了。”

公孙瑾说。

“你刚刚不是吃得很香吗?”

钟苓子歪着头看着他,有些不解。

“垃圾食品也是食物,我只是不想浪费食物而已。”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

他是不会承认的,那垃圾食品其实还挺好吃。

“人这一辈子就这么几十年,该吃吃,该喝喝。

及时行乐,想那么多干嘛?”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钟苓子不以为意,又拍过去买了油炸豆腐。

“师傅,多加辣!”

公孙瑾走在人群里,看着那女孩市井的一面,依然是觉得她可爱的。

“这个豆腐很好吃,要不要尝尝?”

钟苓子吃了一块,辣得直哆嗦,用牙签插了一块豆腐递到了公孙瑾嘴边。

“啊~”

见公孙瑾没有反应,她又凑了过来。

公孙瑾左右看了看,发现没人关注自己,于是张嘴吃下。

豆腐表面被煎焦的那层皮咬破之后,里面的嫩豆腐就像滚烫的奶油一样,烫得舌头打结。

见公孙瑾烫得直往外呵气,钟苓子又咯咯直笑。

她不太爱逛奢侈品店,也不怎么喜欢口红包包,出来逛街就是一路吃吃吃。

和经常逛衣服和包包店铺的女孩子相比,公孙瑾觉得,吃黄焖鸡能吃三大碗米饭的女孩子更可爱。

钟苓子就属于后者。

城市霓虹灯璀璨又绚丽,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耀耀矗立在远方。

这些拔地而起的高楼,是这个城市发展的缩影,星城这样的城市,又是当今社会发展的缩影。

穿着廉价西装,骑着电动车载人看房的房产中介,忙得饭也顾不上吃,生怕被人抢单。

骑着电驴的外卖小哥停在红绿灯路口,因为超时,正在给顾客打电话道歉,请求不要给差评,一个差评要扣几百块。

摆夜摊买抄手的小摊上坐满了腋下夹着公文包的上班族,锅炉揭开的一刻,冒起升腾的雾气。

很小的一个,喂到嘴里要打好几个滚才能堪堪咽下肚,跟吞煤炭似的。

街头里卖唱的年轻人弹着吉他,悠悠地唱着一首叫《鹿港小镇》的老歌。

“台北不是我的家,莪的家乡没有霓虹灯。”

听到这首在前世也存在的歌,公孙瑾倒是有些亲切。

流浪歌手唱得很卖力,但是现在的年轻人已经不爱听这样的歌了。

底层忙碌生活的人群,被淹没在浮华的灯影里,无暇他顾。

见公孙瑾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流浪歌手,钟苓子也停了下来,跟在他身边慢慢听了起来。

一首歌唱完,流浪歌手又开始拨动和弦,唱起了《千千阕歌》。

钟苓子和公孙瑾相视一笑。

来去匆匆的人们也停下了脚步,慢慢聚集在那里。

甚至还有很多人跟着一起合唱。

公孙瑾和钟苓子也跟在人群里唱着,一边唱,一边微笑。

歌手看到了人群里的两人,眼前顿时一亮,唱得更加用心了。

慢慢的,人群里也有人发现了他和钟苓子,渐渐骚动起来。

等流浪歌手唱完了歌,公孙瑾带着钟苓子走了过去。

“可以借吉他用一下吗?”

“可以。”

流浪歌手欣然应允,笑容爽朗地递过去吉他。

公孙瑾接过吉他,看了看麦克风,又侧目看向钟苓子。

钟苓子立刻会意,站在了麦克风后面。

公孙瑾拨动吉他,给她做起伴奏。

围观的人群响起阵阵欢呼声和尖叫。

聚集过来的观众围了一圈又一圈,将附近的街道围得水泄不通。

“是不是又回到了之前,我们一起在酒吧里驻唱的感觉?”

公孙瑾侧目问道。

“嗯!”

钟苓子笑着点了点头,长长舒了一口气。

说来也是奇怪,压在她肩膀上的包袱,这时就好像消失了一般。

两人唱了《千千阕歌》,唱了《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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