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病房门被敲响了,先进来一个护士跟着又进来4个警察。
打头那个警察进门就指着我“就是他!”
话音还没落四个人就冲了上来把我按在病床上反过手拷上手铐。
我顿时都傻了,我哪见过这种场面,我大喊“警官、警官,这是干什么,你们抓错人类,我可是目击证人呀。”
两个警察把我架起来,另一个问“你是叫姬诞吧?我们怀疑你和去年7月26日的一起入室杀人案有关,请你配合我们调查。
带走!”
我这才反应过来,我还是个嫌疑犯。
昨晚博物馆报了警,估计是警察发现我了。
我边走边叫“不是我,真不是我,你们抓错人了……”
教授和包四喜追着向警察解释我是无辜的。
但苦于没有证据,这口舌之功也是白搭。
走在最后面的警察把教授和菜包一栏“请不要妨碍公务。”
这句话说完教授和菜包都不敢再追赶了,我被塞进了警车带回了派出所。
下了车我就被扔进看守室。
大概过了5分钟,门开了,进来4个人,2个警官和2个穿夹克的男人。
一个警官说“在这签个字,你可以走了。”
说着就递给我一张纸。
我莫名其妙,上一分钟我还是嫌疑犯,怎么现在就能走了?我接过一看,这是一张证明文件,证明我在去年7月26日不在康定。
这是什么情况?哪路神仙来替我伸冤了?
一个年轻的平头夹克男说“签吧,只有我们能证明你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