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城寨,像一头沉睡在维多利亚港畔的巨兽,蜷缩在霓虹与铁皮的夹缝中,喘息着、腐烂着,却也顽强地活着。夜幕低垂,浓稠如墨的云层压得极低,仿佛整座城市都被扣进了一口锈迹斑斑的铁锅里。没有星星,没有月光,只有无数错综交错的电线如蛛网般在头顶缠绕,悬挂着一排排褪色的灯笼、破旧的广告牌,以及那些永远亮着却照不进人心的霓虹灯管。红、绿、蓝、紫,各色光芒在潮湿的空气中扭曲、晕染,像伤口渗出的血与脓,在斑驳的水泥墙上投下鬼魅般的影子。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气味——铁锈的腥气、馊饭的酸腐、劣质香烟的焦油味,还有从某处暗渠渗出的污水散发的恶臭。这味道黏在皮肤上,钻进衣领,渗入肺腑,仿佛连呼吸都成了负担。偶尔一阵穿堂风掠过窄巷,带来的不是清凉,而是更深的湿冷,像蛇一样贴着脊背爬行。陈志雄就站在这样一条巷子里,背靠着一堵剥落得只剩砖块的墙。他的呼吸急促而沉重,胸口剧烈起伏,仿佛要将整个肺都咳出来。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那是一双本该属于拳手的手,骨节粗大,掌心布满老茧,可此刻,这双手正紧紧攥着一把染血的短刀,刀刃上还滴着暗红的血珠,一滴、一滴,落在脚下积着污水的地面,发出“嗒、嗒”的轻响,如同倒计时的钟摆。他的额角有血,顺着眉骨流下,滑过眼角,刺得眼球生疼。他没擦,也不敢擦。他的眼睛死死盯着前方,那具倒在地上的人影——一个穿着花哨西装的男人,胸口插着另一把刀,眼睛还睁着,瞳孔放大,映着头顶那盏忽明忽暗的霓虹灯,像在无声地控诉。“哥……哥!”一声带着哭腔的呼喊从身后传来。陈志雄猛地回头。妹妹陈志玲蜷缩在巷子尽头的角落里,双手抱头,浑身发抖。她的发丝被汗水与泪水黏在脸上,校服裙角撕裂了一道口子,露出膝盖上擦破的皮肉。她的眼睛肿得像桃子,却死死盯着哥哥手中的刀,嘴唇颤抖着,仿佛想说“你为什么杀人”,又仿佛在说“谢谢你救了我”。“别看。”陈志雄沙哑地开口,声音像被砂纸磨过。他一步步走过去,将刀插进靴筒,然后蹲下身,用自己那件沾满油污的夹克将妹妹裹紧。他的动作很轻,仿佛她是一件易碎的瓷器,稍一用力就会碎裂。“我们得走。”他低声道,语气不容置疑。身后那具尸体的主人,是忠义堂旗下“花豹队”的打手阿彪。三个小时前,他带着两个手下在城寨东区的废弃游戏厅堵住了放学回家的志玲。他们本想抓她做人质,逼陈志雄交出那笔“不该拿的钱”——其实那不过是志雄在一次押运任务中,从毒贩手里截下的三千块港币,为的是给妹妹凑手术费。可阿彪贪心不足,竟当着他的面,伸手去扯志玲的校服领口。那一瞬间,陈志雄的脑子“轰”地炸了。他记得妹妹的尖叫,记得自己抄起墙角的铁管,记得骨头碎裂的闷响,记得阿彪倒地时喷出的血雾,像一场突如其来的红雨,洒在斑驳的墙壁、褪色的海报、还有志玲惊恐的脸上。他杀了人。不是第一次打架,不是第一次见血,但这是第一次,他亲手把一个人送进了地狱。他背着志玲,在迷宫般的城寨小径中穿行。脚下是坑洼的水泥路,积水泛着油光,倒映着上方密密麻麻的晾衣杆和悬空的铁皮屋。头顶不时传来脚步声、争吵声、电视里粤剧的唱腔,还有婴儿的啼哭。这里没有隐私,没有安宁,只有永不停歇的喧嚣与挣扎。志玲伏在他背上,轻得像一片落叶。她发着烧,呼吸滚烫,嘴唇干裂。“哥……他们会追来的……”她喃喃道。“不怕。”陈志雄咬牙,“有我在。”他的声音很轻,却像铁铸的一样坚定。他不是英雄,也不是什么江湖人物,只是一个想护住妹妹的哥哥。可在这九龙城寨,善良是奢侈品,亲情是软肋,而保护亲人,往往意味着必须比恶人更狠。巷子尽头是一道锈迹斑斑的铁门,门后是忠义堂的势力范围。这里比外面更暗,更静,却也更危险。铁门两侧站着两个穿黑背心的男人,手臂上纹着青龙白虎,眼神如鹰隼般锐利。他们认得陈志雄——那个在地下拳场打过七场不败的“铁臂雄”。“站住。”其中一人抬手拦住他,“你身上有血。”陈志雄没说话,只是将志玲往上托了托,露出她苍白的脸和额头的烧红。“我妹妹病了,我要见洪爷。”“洪爷?”另一人冷笑,“你算什么东西?也配见洪爷?”“告诉他,”陈志雄缓缓抬头,眼神如刀,“陈志雄,为忠义堂押过三次货,打赢过七场拳。今晚,我杀了阿彪。”两个守卫对视一眼,脸色微变。阿彪是堂主洪九龙的亲信,虽为人残暴,但在堂内颇有势力。杀了他,等于挑战忠义堂的规矩。“你等着。”一人转身进门。片刻后,铁门“吱呀”一声打开,一股更浓的烟酒味扑面而来。门后是一间宽敞却杂乱的大厅,天花板上挂着几盏昏黄的吊灯,灯下摆着几张麻将桌,几个中年男人正围坐赌钱,烟雾缭绕中,一张宽大的红木椅上,坐着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人。他穿着一件深灰色唐装,袖口卷起,露出两条布满疤痕的手臂。脸上有一道从眉骨划到嘴角的刀疤,像一条沉睡的蜈蚣。他就是洪九龙,忠义堂的堂主,九龙城寨地下世界的“土皇帝”。他眯着眼,打量着陈志雄,又看了看他背上的女孩。“你杀了阿彪?”他声音低沉,像从地底传来。“他该杀。”陈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