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出来的风格自然就不同。
后街男孩这个组合能在演唱陈启明的歌曲以后直接一炮而红,在纽约等地吸引大批粉丝。
这除了几人都是帅气的小伙,有颜值粉外,他们干净且充满清楚的声音也是一大原因。
而相比他们的演唱。
陈启明自己放版本则有所不同。
陈启明本身就不大,他现在也才二十一岁而已。
青春的味道他有,同时,因为很小就出来闯荡,再加上几年的演唱功底,这给他的风格中又加了些许成熟味道。
特别是他的舞台功底。
相比后街男孩在台上的不苟言笑,陈启明经历过大阵仗,所以演唱的时候,更多了几分随性。
种种原因混合,这使得陈启明的演唱只是一开口,就立刻让台下的观众有种耳朵怀孕了的感觉。
就一个字,爽。
要是三个字,那就是倍儿爽!
“太酷了!陈启明真的太酷了,他简直比迈克尔杰克逊还酷,你们看这些老外,他们都被陈启明征服了!”
台下陈冠希三人也被这演出征服了,上蹦下跳的用中文高声欢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