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出灵歌的情绪异常,浩星辰抬手揽住了她的肩膀:“我们也去听一听,看看这里的戏曲唱的可比家里如何?”
“好!”
当即,晨曦便又找小儿要了一个雅间。
雅间的位置很好,在二楼,对着戏台的一侧只用了围栏,高度正好是客人坐下后肩膀的位置,方便看戏。
小儿端上来吃食,莫说是食材如何,便是摆盘都十分精致,可谓是色香味俱全。
“好!”一阵叫好声,将灵歌的目光从食物上拉到戏台。
但见一身着青衫,长相极好的戏子从后台移了出来。
为何说是移呢,这是戏曲中的一种功夫,觉留仙步,也叫鬼步,就是让观众看着他并未迈步,像是飘出来一样。
这种步伐,等闲的戏子是绝对做不到的,没有个十年八年的苦练,绝计不成,还需得是童子功,有天赋,缺一不可。
台上唱的是一出含冤而死的男子,心有不甘,流连阳间,想要寻找机会为自己伸冤,也让坏人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
可坏人恶贯满盈,杀人无数,怕被恶鬼缠身,因此找了法师想要将男子的魂魄打散,让他永世不得超生,看的客人们气的牙痒痒。
男子的魂魄弥留之际,回忆起当初被虐杀,却到最后一刻都没有向恶势力低头屈服的场景,这一幕又叫客人们潸然泪下,仿佛都置身其中,感同身受。
不得不说,这个戏子无论是基本功,还是唱功,又或是表情动作,都拿捏的非常到位。
甚至让观众觉得,他就是戏中的那个含冤而死的男子。
就连灵歌这个现代人,也听得入神。
待戏落幕,演员全都退下台,观众们的情绪还没能从戏中走出来,还是戏班子的老板出来,报出下一出戏大家才回过神来。
纷纷给打赏,都是有钱人,打赏的价格自然不低。
灵歌想,就打赏的提成,也能让让天御楼赚的盆满钵满了。
“那是楼兰最有名的角,戚真真。”晨曦看得出灵歌对刚才那出戏的满意,介绍道:“据说他出身官宦家族,幼时父亲卷入一场争斗死了,他母亲拼了命,散尽家财保住他,逃亡时身染恶疾也死了,走投无路之下,投身了这个戏班子。
肯学,肯吃苦,十五岁便成了台柱子,独挑大梁,如今已经十年了,风头依旧不减当年,甚至比从前更红。
他是唯一一位可以来往一重门和二重门的戏子,一重门里的权贵也时常来请他去唱堂会。
他会的也多,不管是中原戏曲,还是草原藏剧,还有咱们楼兰的歌剧,都是信手拈来。
塑造的角色也十分传神,演什么像什么,长得又好,是许多富商女儿和权贵之女倾慕的对象,只可惜身份悬殊。如若不然,他的妻妾怕是能早就成群了。
但他好像无心情爱,一心扑在唱戏上,都说是个戏痴呢。”
灵歌听了,心中忍不住赞叹戚真真的身世和遭遇,不过即便是如此不堪的境遇,依然以最低等的身份,挣扎出这样一番光景,实属不易,也足以说明此人的性格坚毅,心性稳定。
若是此人没有经历少时的家破人亡,能够入朝为官,必定是栋梁之材。
可惜了……
“居然想别人想的这般出神?”
腰间传来一丝痒痛,灵歌偏头,见浩星辰笑容中蕴含着一丝愠怒。
“这种醋你都吃?少装了,装也装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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