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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月17日3(3 / 4)

跟前一种原因一样如出一辙,都是他的妄意猜测。

没有一点事实说服根据和科学依据。

“也有一种可能,我希望这种可能性最好比我想的那种可能大才好呢。

既然都是横来的灾难,谁不希望灾难的危害变得越小越才好呢,这里有一个叫贾正明的农民工。

他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并不是他的长相有什么特殊,也不是他的性格有多么各色,尽管他的性格也显得比别人古怪,完全都是长久难治的皮肤病给他造成的。

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的身上有着这么严重的皮肤病,那天我正在淋浴间洗澡的时候,他走进来了,他脱衣服的时候,衣服里面沾满了白白的碎屑雪花一样散落了下来,再看到他的身上就像长满了癞疮一样,浑身上下到处都是一块块红红的,密密麻麻,就像遭遇长久干旱的沼泽地,龟裂的形状把沉积许久的水底生物都完全的暴露了出来。

可以想象一个人如果得了这样的疾病该有多么的痛苦。

看到那样,我赶紧的洗完了澡,快麻利儿穿好衣服离开了。

在我回过头跟他打招呼的时候,他正在用一种恶毒的眼神看着我,如果那种眼神也能传染一种疾病的话,那就是他在想如果把自己的疾病传染给我有多好。

没想到几天后我的皮肤真的就痛痒了起来,而且比他的还要严重,也许就在接触的那么短短的一会儿我被他给传染了。”

吴爱民说到这,又接着说,“不过被贾正明传染皮肤病的可能性不大,跟他在一个意宿舍里住的人都没有传染,我怎么会传染呢?这时候连他得的这种皮肤病都让我感到羡慕,他的这种皮肤病是不会死人的。

登革热就不同了。”

夏天一样的新加坡,工人们的身上除了穿着裹住隐私部位的短衣短裤,再就是一身贴身的工作服。

这样的衣服是很容易让蚊子给叮透的。

尽管吴爱民也曾质疑过为什么只有自己会被蚊子叮上登革热,这也的确是让人值得好好去想的事。

不过他很快就会想到每个人天生的体质不同,对于疾病的抵抗力也一样不同。

甚至跟每个人的嗜好有关,吴爱民从来不吸烟不喝酒,据说蚊子最喜欢他身上这种纯净血液的气味,蚊子是依靠人和动物的血液做营养来繁殖后代的,为了自己的后代更具活力,像吴爱民身体里的这样血液是最好的选择。

依据以毒攻毒的的原理,身体里缺少烟酒携带的毒素,对蚊叮虫咬的抵抗力也就越弱。

就像为什么贾正明会得上那样的严重的皮肤病,而有的人的皮肤就像奶油蛋清一样光滑洁白,事实证明除了遗传基因和生活习惯还有就是人生的运气和命运是不一样的。

为了防止再一次被蚊子叮咬,(至于以前是什么时候被蚊子叮咬的,吴爱民根本不知道。

至于是不是被蚊子叮咬才导致他这样的疾病,也只是猜测,只是在他心里把猜测认定成了事实。

)吴爱民在工作服的里面又多穿了一层内衣内裤。

这样的天气里,把身体又多裹了一层衣服,身体变成了不停造汗的机器,身上的衣服从里到外全部湿透了。

一边不停地喝水,一边不停地流汗,一边在汗水浸湿的皮肤变得更加的痛痒。

让他想象到世上再痛苦的刑罚也不过如此,这样下去非得把他活活的折磨死。

“吴师傅,把你们的割刀借给我用用,我的割刀没有氧气了,我安装回料斗临时托梁急等着用这块铁板。”

跟吴爱民一个锅炉钢架平面作业的杨亚宁过来朝他借气割。

“用吧,我们的氧气乙炔都是新换的饱瓶。”

“吴师傅,你怎么了?这么热的天里还穿着这么厚的衣服。”

杨亚宁从吴爱民手里接过气割的时候看到他浑身湿透,旁边一个大大水杯早已经空了,脸上还在不停的流着汗,“吴师傅,你是不是身体哪里不舒服,这样下去身体会出事的。”

“杨师傅,不瞒你说,我可能真的得病了。

原本打算到这里多赚点钱好好的过日子,哪成想要把命留在了这里。”

“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浑身上下长满了红红的疹子,实在太痛痒了,忍不住又用手挠破了。”

吴爱民在跟杨亚宁说自己病痛的时候,不远处在钢梁上戴着眼镜拿着图纸正在查找下一根钢梁位置的贾正明,尽管他的身上有严重的皮肤病,同样也不缺少像多事的老娘们那样喜欢偷听别人说话的爱好,最好是能偷听到别人的祸事,好像这是最能治愈身体里病灶的良药。

他的耳朵终于没有白白的浪费感情,努力扑捉来的信息居然是吴爱民也得了皮肤病,说不定比自己的还要严重。

眼睛虽然盯着图纸,脸上却带着一种幸灾乐祸的表情。

“我估计是被这里的蚊子给叮咬传染上了一种叫登革热的严重疾病了。

我怕受风,怕再被蚊子叮咬,只有穿的厚厚的,简直太难受了,连死掉的心都有了。”

“怎么就会给传染上登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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