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说不出话。
无数个泡面为伴的夜里,他都在问自己,后悔吗?
不后悔!
他告诉自己,写书就是他的命!
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穷得连饭都吃不上了,不也还在写吗?
人家都没放弃,他一个四肢健全的大小伙子,凭什么放弃?
要不是这份偏执,他可能早就进厂拧螺丝了,更不可能拿到那个千字一百五的合同。
“第五句,敬那场,看似荒唐的游戏,和不被看好的自己。”
张小北的眼前,全是昨晚父亲拉着他喝酒时,那张既欣慰又心疼的脸。
对别人来说,读书考大学是唯一的出路。
可对他张小北来说,玩游戏就是他的热爱,是他认定的路。
这条路,被亲戚看不起,被老师骂不务正业。
可他就是靠着这份不务正业,养活了自己,甚至还能让父母在邻居面前扬眉吐气。
如果当初不坚持,他现在可能真的就在某个电子厂的流水线上,日复一日地重复着枯燥的动作。
“第六句,敬那段,我们失去的感情,和赢得的曾经。”
马小跳呆呆地看着林宇。
他感觉这首歌的每一个字,都在写他自己。
他从小就爱音乐,他希望有一天,能站在聚光灯下,把自己的歌唱给全世界听。
为了这个梦,他坚持了五年,跑遍了山川湖海找灵感。
哪怕穷得揭不开锅,他也不愿去酒吧卖唱,因为他觉得,他的音乐是神圣的,不该被金钱玷污。
他失去了最爱的人,这是他这辈子最大的痛。
但五年的坚持,并没有白费。
那个叫马小跳的少年,他成功了。
……
角落里,王斯葱翻了个身,却怎么也睡不着。
他眼前,全都是来到这个破收容所以后的画面。
他堂堂首富之子,谁能想到,就因为姓林的一句话,跑到了这个比传销窝点还破烂的地方。
本想用钱砸醒这个骗子,结果反被上了一课。
从小养尊处优的他,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会为了五块五的配送费,去爬没有电梯的七楼。
被狗追得满街跑,被油腻中年男指着鼻子骂,还得像个孙子一样点头哈腰。
他更想不到,以前银行卡里躺着几千万,他眼皮都不眨一下。
现在,却会对着手机里一百多块的收入余额,笑得像个二百五。
最离谱的是,他竟然觉得,那碗加了火腿肠和卤蛋的康师傅红烧牛肉面,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大餐。
甚至今天早上,还屁颠屁颠地跑到包子铺排队,给这群他之前根本瞧不上的“同事”买早餐。
“卧槽,本少不会真被这姓林的给洗脑了吧?”
王斯葱越想越不对劲。
……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
林宇写完了最后一个音符。
他将那张写着《致梦想》的稿纸,轻轻推到马小跳面前。
“真正能火的歌,不是自怨自艾,而是能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