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 1912那晚(1 / 3)

    裴歌莫名想起很多年前在1912那天晚上,他穿着一件浆洗得发白的西装外套,离得近了闻到的都是满鼻子洗衣粉的味道。

    但江雁声立于人群,目光清冷,眼神淡漠,与环境格格不入,却成了她生日宴那天晚上最挑动她神经的存在。

    她肆意地蹂躏他、践踏他,她见不惯他那自以为是的孤傲,任性地将他的自尊全部踩在脚下狠狠地碾压。

    可江雁声身上的骨头太硬了,她从一开始就没啃动,后来连带着把自己整个人都给搭了进去。

    算起来,时间不过才过了七年。

    她拉着林清走了进去,精心地给他选了一件西装,价格不菲,刷得他的卡。

    林清问为什么不选一件其他颜色。

    裴歌想起江雁声说过的话,黑色可以吸收一切,她低头轻笑,没回答林清。

    太阳开始西斜,裴歌带着林清去了教堂。

    当时里面正在做晚课,零零散散坐着的全是满脸虔诚的信徒,她跟林清拎着大包小包闯进去,十分奇怪。

    走了一下午很累,裴歌拉着林清随意找了个张椅子坐下。

    神父从她们进来开始就注意到了这对不速之客,林清有些尴尬,她拉了拉裴歌的衣服,问:「歌儿,我们要不要出去等啊?」

    教堂里本来阴气就偏重,又开着冷气,很凉快。

    裴歌拉着她坐下,摇头:「外面热,这里舒服。」

    坐了没几分钟,神父从礼拜台上朝她们走来。

    对方说的英语,裴歌也用英语回应他:「我进来歇歇脚,顺便看看场子。」

    神父对她随意的语气和漫不经心的态度感到愤怒,指着门委婉地请她们出去,还指责裴歌对神明没有敬畏之心。

    她讪讪地摸摸鼻头,跟这里这些人比起来,她的确没有任何敬畏之心。

    不过她俩这个时间在这里确实不太合适,她没说什么,拉着林清走了。

    出了教堂,阳光暖洋洋的洒在身上,裴歌将所有东西交给司机,跟林清告别。

    江雁声的效率很高。

    回家的路上,她看到网络上关于她的负面讨论已经少了很多,连话题也撤了。

    说效率高是因为他们已经揪出了那个始作俑者,就是发布这篇小作文的人。

    她几乎和江雁声一同到家。

    裴歌前脚刚下车,后脚他的车子就驶入了别墅大门。

    佣人将她的东西给拎进屋,裴歌在身后提醒他们:「给我放衣帽间就行。」

    她站在庭院里等江雁声。

    暮色下,裴歌穿着白色休闲衬衫,一条长度到小腿肚的半身裙,火红色的颜色很是扎眼,露出半截小腿,脚踝莹白纤细。

    她看起来心情很好,在男人推门下车时就朝他跑过去。

    裴歌精准地扑到他怀中,江雁声手掌贴着她的腰,低头在她唇角亲了下。

    「你今天下班有点早。」

    为了空出时间去巴塞罗那,最近他工作强度很大,有些时候回来已经是深夜了。

    他牵着她的手往后院走,中途裴歌问起那个发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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