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次晚入夜。
四个鬼鬼祟祟、差一点就富可敌国的女士先生换了便服,弓着腰藏在一间废弃的矮房后面。
婴儿被丹·巴奇留给自己的妻子照顾了。
据那女人说,每一次聚会的位置都不同——她们中总有个人提前得消息,接着,就像金斯莱推测的,‘一条路’笔直穿行时,相互通知,确认位置。
她们会顺着路一直接到最后一位成员,然后,径直去约好的地点。
四个人在路线的‘尽头’守着。
“那位先生就让你出来冒险?”闲着无聊,老警长随口问了一句——他无法理解萝丝的行为。
在丹·巴奇看来,萝丝这样的女人就该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既然有个执行官情人,哪还用自己出来抓贼——话说回来,她到底和这案子有什么关系?
“我朋友受这些人骚扰。”
萝丝叼着一根薯条,含糊回答。
“那你应该让柯林斯先生汇报给审判庭,有了执行官,我也不必夜里在这儿和你们胡扯了——我该在床上。”
萝丝:“你可以用‘妻子的身边’,这样听起来更顺耳。”
老家伙把头摇得像飞转的车轮:“那倒不是。”
萝丝:?
“我在床上,我妻子不。如果她在,我就不在。”
萝丝越听越迷糊:“说些我能听懂的,巴奇先生。”
老警长嘿嘿一笑,扫过金斯莱、哈莉妲和萝丝的脸——三个年轻人,一个塞着一个愚蠢。
“你不爱你的妻子?”
萝丝猜测这老东西要表达的意思。
“不不不,”丹·巴奇吸了吸鼻涕,抱手靠着青砖墙:“我当然爱她。”
他给三个懵懂的年轻人讲。
自己的妻子有双肚脐似的小眼睛,从门缝里盯人的时候就像个受了多大冤屈的鬼魂一样;
鼻头硕大,讲话时从鼻孔里喷出声音,喊得时候更一丁点都藏不住;
她上半身枯瘦的像饿了三百年的螳螂,下半身却仿佛大贵族那水草丰美牧场里养出来的肥马;
她三角脸,颧骨高的吓人,还总爱花不必要的钱,买那些个不必要的配饰。
——比如缝了整只彩雀标本的帽子。
丹·巴奇说,他倒不是对那漂亮的帽子有意见。
如果它戴在个窈窕美丽的女士头上,它就是漂亮的帽子,看了教人称赞‘优雅’。
若它戴在丑人的脑袋上,就像一顶贵重至极的帽子被暴风吹的失误,落在一个它不该落的脑袋上。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爱她。
老警长顺着自己的后腰,越过冷铁枪管和皮带,拍了下两瓣老肉。
朝三个年轻人下流地笑起来。
“因为这东西,我一眼就爱上她了。”
萝丝满脸嫌恶:“对淑女做这样的动作,难怪现在警察在市民中的风评这么不堪——况且,你还是没有解释,为什么不睡在一起?”
老警长又拍了两下,哀叹:“也是因为这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