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则正了正衣装,接著故意跺了跺脚,让自己的身上多沾了些灰尘,这才向著不远处的扎达什走去。
费了一点时间走到城门口,交钱进城,又找到一家成衣店买了两套乾净的新衣服。
在帝国,织物也能勉强够得上奢侈品的行列,而城里的衣服更是贵的很。
安东尼已经儘可能挑便宜的买,但这一套衣服也了他15枚银幣,两套就是整整三枚金幣。
他以往可从来没有这么奢侈过,一直都是两件麻衣换著穿,除非坏了才会换新的,但安东尼这回可是要去博学大厅学魔法。
他总不能穿著这么一身鎧甲去报名,那样未免也太惹眼,说不定还会被轰出来——如果真这样可就搞笑了,所以他也只能小小的破费一番。
所幸帝国的设计师眼光还算不错,这种大城市里卖的衣物都很时尚,至少很合他的眼缘。
安东尼买的这两套衣服有些形似风衣。
灰黑染色,版型挺阔,腰上的束带能够彰显身型,下摆能盖住大腿,內衬有两个口袋,造型很不错,看起来也很结实,实用,他很喜欢,试穿了一下以后几乎没有犹豫,就將其买了下来。
爽快付钱走人,又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將新衣服放进阴影空间,最后找了处还算便宜的酒馆订了几天的客房,这又是数个金幣的销—唉,大城市就是钱如流水,索性他马上就能有新的积蓄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