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文字游戏无聊(1 / 2)

周叙白一把按住他,镜片后的目光平静如水。

“别动。

让他说。”

林默也看到了那条评论,他非但没生气,眼睛反而亮了。

就像一个武林高手,等了半天,终于盼来了一个能过两招的。

“哎,这位‘法理的守望者’朋友,说得很好。”

林默对着镜头,笑呵呵地把那条评论念了出来,“逻辑严谨,法条清晰,一看就是专业的。”

他这么一说,直播间里一些被带了节奏的观众也开始动摇了。

【好像……他说得也有点道理?】

【确实,说人家菜像肥皂,是有点过分了。

“法理的守望者”

似乎很满意林默的“认可”

,立刻又了一条。

【过奖。

法律是严谨的,希望大家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煽动民众情绪。

“好一个‘煽动民众情绪’。”

林默脸上的笑容不变,但眼神却锐利了些许,“那我们就来聊聊,法律的准绳,到底应该怎么量。”

他伸出一根手指。

“先,我们来界定一个核心问题:消费者在公共平台表的,带有主观感受的差评,算不算‘捏造虚伪事实’?”

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把问题抛给了所有人。

“我举个例子。”

林默拿起桌上的一杯水,“我说这杯水是温的,你可能觉得是烫的,他可能觉得是凉的。

‘温’、‘烫’、‘凉’,都是主观感受。

难道因为我们的感受不同,就有一个人是在‘捏造虚伪事实’吗?”

“同样的道理,‘好吃’、‘难吃’,甚至‘吃起来像肥皂’,这本质上是一种个人味觉体验的化描述。

它可能夸张,可能尖酸,但它属不属于‘事实’的范畴?我认为,它属于‘观点’的范畴。”

“法律保护每个人表观点的自由,哪怕这个观点很烂,很刻薄。

法律要打击的,是捏造‘事实’。

比如,这个博主如果说,‘我亲眼看见这家餐厅后厨有老鼠’,但他其实没看见,这就是捏造事实,是诽谤。

但他说菜难吃,这是观点。

两者有本质区别。”

一番话,深入浅出,把复杂的法律概念拆解得明明白白。

直播间的风向瞬间又转了回来。

【卧槽!

流氓律师牛逼!

我悟了!

【事实和观点的区别!

学到了学到了!

【那个守望者呢?出来走两步啊!

“法理的守望者”

沉默了片刻,似乎在组织语言,然后又出一条。

【强词夺理。

即便属于观点,但该观点对餐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也是事实。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同样构成商业诋毁。

“问得好!”

林默仿佛就等着他这句话,他打了个响指,“这位朋友,成功地把问题带入了下一个层面。

那么,是不是所有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差评,都构成商业诋毁呢?”

“我们再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批评的权利。

如果一个差评,只要造成了商家损失,就要赔偿,那《消法》赋予我们的这个权利,还有什么意义?岂不是一纸空文?”

“法律和法律之间,不是打架的,是互补的。

当《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法》在这里看似出现了矛盾时,我们就要寻找一个平衡点。

这个平衡点是什么?”

林幕顿了顿,目光扫过镜头,一字一句地说道:“是‘主观恶意’。”

“餐厅需要证明的,不是这个差评给他们造成了多少损失,而是要证明,这个博主在表差评时,存在着‘恶意’。

比如,他是收了竞争对手的钱,故意来抹黑的。

或者,他本人跟餐厅老板有私仇,借机报复。

如果不能证明这一点,那么,即便他的差评再难听,再夸张,那也属于消费者行使批评权的范畴。”

林默靠回椅子上,双手一摊。

“所以,这个案子的关键,根本不在于那块东坡肉到底像不像肥皂,而在于,这个博主的心,是不是黑的。

要证明别人心里想什么,那证据标准,可就高了去了。”

他这番庖丁解牛般的分析,彻底把“法理的守望者”

给架在了火上。

对方的逻辑链被林默一环一环地拆解,最后只剩下了苍白的法条。

直播间里,已经没人再支持那个“守望者”

了,全是催他出来对线的。

【守望者?怎么不守望了?断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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