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却依旧平静。
他看着一脸焦急的陆衡,又看了看窗口里那个等待他反应的工作人员。
“谁说,我们白跑了?”
他把手肘支在柜台上,身体微微前倾,看着那位年轻的同行。
“你说的都对。公诉案件,追究的是刑事责任。但你好像忽略了一点。”
“什么?”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了诽谤罪,但《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同样规定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林默伸出两根手指。
“看到了吗?两个法条,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
“一个是国家与罪犯之间的刑事关系。另一个,是我当事人与侵权人之间的民事侵权关系。”
“检察院提起公诉,是代表国家惩罚她,让她坐牢,这是对她破坏社会秩序行为的惩罚。”
“我们提起民事诉讼,是代表我当事人向她索赔,让她赔钱,这是对她侵害我当事人个人权益的追责。”
林默的语速不快,但每一个字都清晰无比,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
“一件事,可以同时触发刑事和民事两种责任。这两者,并行不悖。”
“我们今天来,就是要明确地告诉她,也告诉所有人。”
林默的嘴角,勾起一抹冷冽的弧度。
“坐牢,和赔钱。”
“一个都,跑不掉。”
整个立案大厅,安静得落针可闻。
那位年轻的工作人员,嘴巴微微张着,已经彻底说不出话来了。
他看着林默,像是看着一个怪物。
还能……这么玩?
他感觉自己大学四年学的法律,今天被这位传奇学长,用一种极其简单粗暴的方式,给重新上了一课。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武器。
是组合起来,可以打出连招的武器。
“懂了?”林默直起身子,恢复了那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懂……懂了。”
工作人员回过神来,手忙脚乱地开始盖章、登记、录入系统。
他的动作飞快,额头上甚至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几分钟后,他将一张回执单,从窗口里递了出来。
“好了。七日内,等法院的正式受理通知吧。”
“谢了。”
林默接过回执单,揣进兜里,转身就走。
陆衡愣愣地跟在他身后,感觉自己的脑子还有点嗡嗡作响。
直到两人走出立案大厅,站在宽敞明亮的法院大堂中央,陆衡才终于消化了刚才发生的一切。
“我靠……”他忍不住爆了句粗口,“默哥,你也太帅了吧!”
“坐牢和赔钱,一个都跑不掉!”
他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