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那走吧。”
霍启圣挑挑眉,说完就拉着叶胭脂的手,朝前走去。
一开始只是走,但渐渐地他开始小跑,最后则是一路狂奔。
今天出门时,叶胭脂穿着一双黑色坡跟绑带松糕鞋,跑起不来倒不觉得吃力。
只是霍启圣奔跑起来的速度很快,她要跟上他的脚步,也不得不一路狂奔。
这不禁令她心跳加速,长发在微风中飞扬。
霍启圣的大手牵着她,穿行在马路上、街道上,就像一场冒险游戏。
刚开始叶胭脂并不乐意跟他一起这样疯狂。
但她渐渐发现,奔跑的感觉实在令人心情舒畅。
不知不觉叶胭脂全身心投入,跟上他的脚步,脸上带着笑容向前奔跑。
这样跟霍启圣手牵着手,压马路的感觉很特别。
叶胭脂虽然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但她其实不算真正谈过恋爱。
如今这样跟霍启圣手牵着手在路上狂奔,被路人围观时,竟有一种与恋人约会被人撞见,脸红害羞的错觉。
两人皆是身材高挑标志,形成一道难得的风景线。
有几个路过的行人掏出手机,居然像追星似的朝他们一顿猛拍。
叶胭脂有些不习惯地低下头,扯了扯霍启圣的手臂:“这里离你的别墅远吗?要不我们打车回去吧。”
“为什么?”霍启圣皱了皱眉。
他正享受着与她街头奔跑,出双入对的美好感觉。
才不愿意这么快就回去呢。
叶胭脂瞎扯了一个理由:“我跑累了,跑不动了。”
她目光指了指自己脚上穿的坡跟鞋,“我穿高跟鞋跑步,可不比你穿皮鞋,如履平地。我累了,我们赶紧打辆车回去吧。”
霍启圣犹豫了一下,忽然在她面前蹲下身子:“上来,我背你。”
“不用!”叶胭脂连忙摆手。
霍启圣转头看她:“不是累了吗?我背你回去!”
至少这样,他还能跟她单独待一会。
否则就这么回去以后,他们很难再找到这样愉快的相处时刻了。
他脸上虽然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容,但语气中透露着一种坚决的笃定。
叶胭脂失神地看着他的侧脸,蓦然间心中微动。
但她很快又甩了甩脑袋。
暗恼自己差一点竟然被霍启圣迷惑。
她已经有男朋友了。
怎么可以再对其他男人动心?
霍启圣就更加不可以了。
他是她母亲的继子。
她若真跟他有什么,叫她母亲以后如何在霍家立足?
她不想母亲难做。
更加不想对不起韩烁。
何况像霍启圣这样的男人,对女人通常只是一时兴起,玩玩而已。
她已经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
实在玩不起了。
这样一想,她便坚定地摇摇头。
“不用了,我虽然没有力气跑了,但还可以走,我们走慢点回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