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如若她的推断没错,朱子玉定是偶然误食了它的叶子,才会逐渐被它所迷,继而才犯下了“滔天大罪”。
不过不管怎样,做了就是做了,没有任何回转的余地。
纵使他是无心的,但这也不能改变他杀人这一事实。所以,律法定然不会轻饶于他,如同现在他放不过自己一样。
换作以前,见着此等“毒物”,简默必定掉头就走。只是此时此刻,心下却是另有思量。
这才掏出手绢,将口鼻捂住,又用多余的布巾收集了一些成熟的果实。
前脚刚走出宅子,简默反手一扔,火折子顺势便落入“蓝色地狱”之中。
七月,本就“天干物燥”,走水的季节。这把火,怕是能将一切都烧得彻彻底底。
送走这个,说来她也算大大小小达成了六笔交易。
话说另一边,多次的铩羽而归,陈捕头也认命了!便不再关注那人到底是谁?只要有人送来,他就照收不误。赏金也照旧亲自送去,送完就走,绝不多呆一刻。
一切仿佛都像是约定好了的一样,干净利落。
等到第八个犯人的赏金支付过后,衙门口清净了,迟迟未见着第九个人。
这一个月来,简默靠着抓捕犯人,倒是收获不小。
不仅仅是有一笔不菲的进账,就连思想也发生了一些转变。
她生性自由,容不得半点束缚。
不过最近一个月的东奔西跑,她渐渐明白了一件事:自由的前提是心灵必须要有一个归属。
她的心早就空了,所以就更需要一个能够让自己的灵魂暂且歇息的地方,作为慰藉也好。
这才用赚来的银钱购置了一处比较僻静的别苑,稍作修整,便更完美了。
有钱花的时候,她就呆在庭院里。虽然只有她一个人,但她也早已习惯并享受这种孤独,所以也就不觉有什么不妥。
银子花完了,她就出去,抓上三五个要犯,领上赏金,便又可自在悠闲的过上一段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