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灵运的《晋书》虽然没有写成,但是裴松之的《三国志注》却在他费时三年之后终于完成。元嘉六年七月二十五日,裴松之携带着《三国志注》及前一天写就的《上三国志注表》,晋见太极殿。
刘义隆在延请年近六旬的老臣入座后,就先看他的《上三国志注表》。
表疏上说,陈寿的《三国志》是不可多得的嘉史,但是不足在于疏略,记事时有脱漏。臣奉旨作注,上搜旧闻,旁采遗事:凡是陈寿所不载,事件却应该存录的,就无不尽取以补其缺;若同说一事却前后矛盾,如今又不能判断的,就一并抄录以备异闻;至于纰缪显然,言不合理的,就随后加以矫正;记事当否及陈寿之小失,臣都按愚意加以论辩。
刘义隆看罢上表,就随手拿起一卷。陈寿的《三国志》,刘义隆是熟记于心的,他要看看裴松之是如何随后加以矫正并加以论辩的。他翻看到《吴书》中记孙权之子孙奋被后主孙皓诛杀一节。
裴松之注引《江表传》:民间传言孙奋将做天子,孙皓因此疑忌他,将他禁锢在吴城,孙奋的儿女年至三十四十尚不得嫁娶。裴松之随即矫正道:
“臣松之按:建衡二年至孙奋之死、孙皓即位,时间相隔不久。若孙奋未被疑之前,儿女年约二十,至孙奋死时,不得年三十、四十;若先已长大,自身失时未能婚娶,则不由皓之禁锢。此虽想增孙皓之恶,然不合情理。”
刘义隆又拿起《蜀书》注。陈寿在《后主传》的“评”中,称赞诸葛亮在后主即位至驾崩十二年间未改“建兴”年号,又称赞诸葛亮屡屡征战却不随便下赦令,而诸葛亮死后这种制度就渐渐改变了。
裴松之先引《华阳国志》的记载:有人责怪诸葛亮吝惜赦令,诸葛亮回答说:治世凭大德,不凭小惠,因此前汉匡衡、后汉吴汉不愿下赦,先帝也说在和陈元方、郑康成交往时,常见启告,尽知治乱之道,但始终不谈赦免一事;而刘表、刘璋父子,年年下赦令,然而对于治理又有何益!裴松之论辩道:
“‘赦不妄下’,的确可以称道。至于建兴年号十二年沿用,所言未当。案,后汉光武帝建武年号沿用三十二年,献帝建安年号沿用二十五年,都是久而未改,未闻前史以此为美谈,十二年未改又何足称道!莫非别有他意,今人不能得知?亮死后,延熙年号沿用二十余年,陈寿说此制渐改,事实并非如此。”
刘义隆看得兴趣盎然,甚至不觉得有垂手而立的侍臣们。
他翻看着,他想看看有关诸葛亮的裴注,诸葛亮是他感兴趣的人物。在陈寿的《三国志》写到诸葛亮劝刘备即帝位后,裴松之注引《蜀记》记载:晋初扶风王司马骏镇守关中时,和他的部将谈论诸葛亮。其时部将大多讥讽诸葛亮托身非所,劳困蜀民,力小谋大,不能度德量力。只有金城人郭冲认为诸葛亮英明过人,甚至过前世贤相管仲、晏婴,只是功业未成而已。诸将听后颇感疑惑,郭冲就列举了诸葛亮隐没不闻于世的五件事,诸将这才不再疑惑,扶风王也认为郭冲所言为是。裴松之认为郭冲《条诸葛亮五事》,都很可疑,于是对五事分别加以诘难。
其中第一件事,说诸葛亮严刑峻法,导致上下怀怨,法正就谏他应该有所弛缓。诸葛亮辩称,只有如此,才能上下有节,治国之道,尽在于此。裴松之诘难:
“法正在先主前死,今称法正谏,则先主仍然在世。诸葛亮身为股肱之臣,事归元,刑政赏罚,不出于己。郭冲所述诸葛亮之辩称,则政出于己,这有违人臣自处之宜。以亮一贯谦顺作风,势必不然。”
第二件事是:曹操派刺客假意投奔刘备,刺客在和刘备谈论伐魏的形势时,很合刘备的心意,于是刘备渐渐亲近他。刺客正准备下手,诸葛亮进来了。刺客神色慌张,引起诸葛亮的注意,诸葛亮觉得他异于常人。一会儿刺客如厕,刘备对诸葛亮说:“刚刚得一奇士,此人足以辅君治国。”诸葛亮问奇士何在,刘备说就是刚离席之人。诸葛亮叹道:“窃观此客,色动神惧,奸形外露,邪心内藏,必是曹氏刺客!”于是立即派人去追,那人已经越墙而去。裴松之诘难:
“凡为刺客,都是暴虎凭河、死而无悔之徒。刘主既有知人之鉴,却受此客迷惑,则此客必为一时之奇士;既说此客‘足以辅君治国’,则应属诸葛一类人。凡为诸葛一类人,少有为他人充当刺客的,其主也知爱惜其才,必不投之于死地。况且此人不死,也应显达于曹魏。竟是何人,后来为何湮没而无闻?”
第三件事记空城计:诸葛亮驻扎在阳平时,派魏延诸军联合东下,只留万人守城。晋宣帝司马懿率二十万大军迎击,但与魏延错道而直向阳平城。相距六十里时,侦探禀告宣帝,说亮在城中兵少力弱。诸葛亮也知道宣帝将至,情况危急,但前赴魏延,相去又远,回迹反追,势不相及,于是将士失色,不知计从何出。诸葛亮却神情自若,命令军中偃旗息鼓,不得擅自走出营寨;又令大开四面城门,洒尘扫地。宣帝一向认为诸葛亮为人稳重,现在看见四门大开,怀疑城内有伏兵,于是撤军回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