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8章 大雅大俗
歌声,已经结束。
然而,旋律和余韵依旧在心间盘旋,震撼激起层层涟漪。
如此简单,一架钢琴和一把嗓音;却如此磅礴又如此丰富,一重接着一重,一直到头皮彻底酥麻为止。
这,是民谣吗还是流行
但这重要吗
音乐类型从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音乐以及隐藏其中的情感,还有它们唤醒的共鸣和力量。
屋子里,略显安静。
迈克和达斯汀见多识广,两个人都不是初出茅庐的菜鸟;但此时此刻还是无法控制地被卷入风暴之中。
魂不守舍、失魂落魄地,就这样愣愣地坐在原地。
发不出声音。
如同傻瓜一样。
音乐归音乐,音符和歌词碰撞出来的化学反应是一方面,游刃有余又恰到好处的演唱则是另一方面。
毫无疑问,这是值得肯定的;但考虑到“唤醒我”的横空出世,迈克和达斯汀也不至于如此一副姿态。
真正令人冲击的,还是安森再次展现全新面貌。
在这里,没有看不起安森的意思,一丝一毫都没有,恰恰相反,这是一种赞誉;但没有人能够否认,“盛夏午夜”的横空出世更多还是得益于创新。
迈尔斯的大提琴毋庸置疑地扮演关键角色,还有“吼嘿”、“生命万岁”等等歌曲里采用多种乐器的融合——
正如皇后乐队的“波西米亚狂想曲”一样。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颠覆和创新,这些音乐这些创作以打破规律和传统的姿态善良登场,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本能排斥;然而一旦接受之后,新鲜和创新所带来的独树一帜轻而易举地摧毁所有认知。
于是,顶礼膜拜,甚至于推向神坛。
创新,确实是一项壮举。
但同时,在熙熙攘攘的一片赞誉里,难免存在另外一种观点:所谓的创新,不如说是无法在传统、经典、正道的位置上一决胜负,这才选择鬼道、偏门、捷径讨巧地迎来突破,不算值得肯定的真本事。
安森
一名演员,而且还是瓶而已,所谓的音乐才华言过其实,安森还是依赖噱头,他需要用各式各样的乐器、里胡哨的编曲和制造噱头的表演才能够发挥自己的特长,这一点,和安森的电影作品一样:
宣传。营销。造势。
与其说安森是一位天才,不如说安森是一位出色的产品经理,他懂得如何包装自己、如何包装产品,最最重要的是,安森懂得如何定位如何推广,这才是安森至今为止成功的关键。
一场商业运作而已。
演员,是如此;歌手,也是一样。
上述说法,客观存在。
尽管不算主流,但在好莱坞一些高层和一些专业人士眼睛里,就是这样一回事——
没有鄙夷的意思。
重点在于,汤姆-克鲁斯、威尔-史密斯的成功,全部都是这一套模式,安森的登顶,也是相同的规律。
所以,真正的专业人士非常欣赏安森的成功,却不会神化安森,更不会顶礼膜拜。
某种程度上,迈克和达斯汀赞同一部分却也不赞同一部分,在他们看来,安森确实有才华,“盛夏午夜”的音乐也不是简简单单地“拼凑、噱头”而已,真正了解音乐的人就知道,所谓创新没有那么简单。
其他不说,在遇见安森之前,迈尔斯他们已经研究数年时间,试图将大提琴融入摇滚,却始终没有能够成功,这就是直观证据。
但换一个角度来看,迈克和达斯汀也相信,这就是安森擅长的,这就是安森才华所在,所以安森应该会延续这样的路线,从乐队转入个人的时候,依旧在这条道路上继续探索,乐器的使用应该是重点。
然而,他们错了——
目前为止,安森演奏的三首歌,全部都在剥离繁琐,尽可能减少乐器以及编曲带来的效果,回归乐器本身;而且还是尽可能精简乐器,再通过歌声和旋律的碰撞,试图让听众从歌词之中寻求共鸣。
两位都是专业人士,一下就能够感受到安森的意图:
歌词,至关重要。
又或者换一个说法,歌词和音符碰撞出来的共鸣,这才是重点。
这,绝对是他们没有预料到的,谁能够想到,安森的个人音乐居然走这样的路线,如果说前面两首歌还不明朗的话,第三首歌传递出来的力量就已经具有足够说服力,这才是迈克和达斯汀真正震惊的地方。
最最重要的是,现在他们终于明白安森的创作风格了。
类型,不是重点,流行、民谣、节奏蓝调,或多或少都包含一些,和八月三十一日乐队的音乐一样。
旋律、歌词、情感,这些才是。
而且,安森并不准备像披头士的“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