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想来找他合伙不难。
当然,虽然宁卫民也清楚陈培斯作为全国第一个独立影视制作人最后的结局并不好,好像是没吃着螃蟹,反而让螃蟹给夹了。
但没关系。还是那句话,事儿是这么个事儿,但就看怎么干了。
他就有这个把握,只要由他来负责公司的运营和套现,由陈培斯负责拍摄制作,即使暂时赚不到什么大钱,但也赔不了什么钱。
他是绝对不会让陈培斯再赔个底儿掉,几年后以落寞收场的。
果不其然,本着弘扬民族文化,创作喜剧精品为宗旨,对这件事两人几乎是一拍即合。
尤其双方的互信是多年来日积月累建立起来的,条件谈得也很顺利,根本就没商量多久,这事儿差不多就定下来了。
最终,俩人决定在海南注册一家电影制作公司。
公司名字起得很谦逊,就叫“贻笑大方影业公司”,但各个方面的条件可一点不含糊。
像资金上,宁卫民出资九百八十万元,陈培斯出资二十万元。
总共凑上了一千万的投资,可以说已经是国内之最了。
这还不算,公司成立之初,还拥有陈培斯此前所有电影作品和小品的版权,以及拍摄《父与子》系列用的两处四合院,可以说隐形资产方面底子也不薄。
至于具体合作模式是,陈培斯除了出资占比股份之外,还有一部分是技术入股。
他今后作为公司总经理和制片人,且身兼导演和主演的角色,将承担大部分的经营和拍摄工作,因此占股百分之三十。
相对来说,宁卫民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就轻松多了。
由于他还要去东京,所以只负责把作品弄到海外推广就好。
同时作为主要出资人,占股高达百分之七十。
可以说两人各得其所,对这个分配方式和责任划分都很满意。
甚至于公司初创接下来要拍什么都不用发愁了。
实际上陈培斯此时手头上已经有了两部他比较看好新剧本了。
一部叫《赚他一千万》,另一部叫《喜剧明星》。
原本陈培斯还琢磨去哪儿化缘,然后拍一部,放一部呢。
这下好了,他们俩合伙这一开公司,资金问题彻底不成问题了。
现在就是两部都拍也就是一百来万的事儿,哪儿用他们再做什么选择啊?
而接下来他们唯一需要认真商议的就是,公司成立之后,宁卫民免不了要往新注册的公司安排个信得过的人来做代理人才行。
那这个人,该选谁呢?
要知道,这个位置可是相当重要的。
具体职责除了替宁卫民监督公司的财务情况,也要作为公司副手,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
因为陈培斯日后是肯定要出去经常拍戏的,肯定不可能老在公司待着。
尤其最好还得有一定的专业性,完全的外行会很麻烦,对许多事物都没办法处理好。
宁卫民思来想去,他周末遍了自己在国内所有认识的人。
稍微合适一点的好像就是自己原先的老部下杨柳金了。
这个姑娘也是当初建国门店的四朵花儿之一,而且曾经辅助过自己,为斐翔和张嫱出过音乐专辑。
后来还代表皮尔卡顿公司负责与蒙妮塔公司对接,承接过多次模特大赛的美容美发业务,以及《摘金奇缘》剧组,在京城的化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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