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吗?
又一个见小利而忘义,谋大事而惜身的例子。
足足两刻钟,检法官把弑君谋逆案公诉书念完,会审的众臣觉得有些奇怪。
这麽一起惊天大案,除了现在到案的三位主犯,二十多位从犯,四十七位知情不报者,只株连了地方一百二十多人,其中江南有一百馀人,已经叫缇骑去缉拿,在南京会审。
居然只株连这麽点人?
不到两百人,好意思叫弑君谋逆大案吗?
众臣们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可是看着在堂前巴拉巴拉念公诉书的检法官,会审的众臣们似乎又意识到什麽。
从检法官公诉的新诉讼司法制度,再到弑君谋逆案没有扩大化,皇上是爱惜羽毛呢,还是另有想法。
检法官念完公诉书,自顾坐下。
王之案一拍惊堂木,喝问道:「薛三省丶李宗延丶高第,你们三个首犯,现在可以自辩。谁先开始?」
薛三省三人对视一眼,不知道如何自辩。
弑君谋逆大案,人证物证全摆在面前,经得起勘查覆核,证据确凿。
整个案件理得非常细,许多细节和证据,薛三省三人自己都忘记了,听完公诉书一念,这才想起,还真有这麽一回事。
这种情况下怎麽去争辩?
迟疑了半刻钟,李宗延昂着头说:「皇上背弃儒理圣学,起用异端邪说,信任奸侯浊吏,大兴奇淫技巧,有违祖制!
臣等苦口婆心进谏劝说,却被置之不理长此以往,大明国将不国,臣等届时如何去见大明列祖列宗。
出此下策,臣自觉有违为臣之道,不忠不孝。
可是大义与小节,臣还是愿取大义。」
听着李宗延慷慨陈词,薛三省泪流满面「嵩毓公,你道出了吾辈心声!薛某附言,吾辈不为一已之利,只求儒理永续,大明永昌..
王之案没有出声反驳或质疑,只是看着高第问:「人犯高第,你有何自辩的?」
高第还是觉得委屈,自己明明没有做什麽,怎麽就成了首犯了。
可马光远丶罗得源的证词却足以把他定为首犯。
「没有。」一肚子委屈的高第忿然地答。
「人犯李宗延和薛三省已经自辩。公诉方,你可以反驳。」王之案说完后,装作擦汗,从袖子里滑出一张写满字的纸片,贴在右手心里,瞄了一眼。
没错,程序符合皇上要求。
右手一扣,纸片滑回衣袖里,王之案昂首挺胸,坐得宛如一棵青松。
公诉方另一位检法官站起来,他二十多岁,脸上还有几个青春痘。
说话又快又急。
「人犯李宗延和薛三省百般狡辩,却改变不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政见不合可以杀人吗?
我跟你意见不合,我又争不过你,于是我就在路上等你下班,给你一刀。
可以这样吗?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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