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左右,小卖部通常都兼职公共电话亭,不过印刷厂家属院附近住着的都是印刷厂的工人。
中午大部分都在上班,那附近的人流量并不大。
报警电话是11点50分打的,然后又有三人拨打过电话,再之后才是这个号码。
四个电话,间隔总归有个十来分钟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也就是说,沈海洋在给家里拨打电话时,他们已经赶到了现场?
这时间上,有问题!
那时,‘凶手’正在夏金兰家里作案呢,哪有时间去楼下打电话?
当然,这一切只是冷小兵的推测。
保不齐那一天,在小卖铺打电话的人很多,四个电话或许在五分钟之内就拨打完了。
如此一来,沈海洋仍旧有足够的作案时间。
可是,他为什么要在作案的时候给家里打电话?
这不合情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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