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高挂晴空,入秋的南中炎热丝毫不减。
好在生活在这里的南蛮,对此早已习惯。
密林中,一支南蛮精锐正在行军,朝着北边方向而去。
兵力不多不少,整整一万大军,都是各部落的青壮猛士。
此刻个个身披藤甲、脚踩落叶,迈着坚定的步伐行进。
藤甲,乃南蛮特色甲胄。
防御力弱于铁甲,但胜过皮甲,同时又比铁甲轻便。
最重要一点,藤甲透风性好,穿在身上不闷热。
甚至藤甲还具备浮水性,泅渡时反倒有助力。
简而言之,藤甲方方面面都有不俗的长处,唯一的短板就是怕火。
当藤甲遇到烈火时,就会展现出脆弱的一面。
不仅对火焰没有任何抵挡能力,甚至会成为自身的催命符。
用桐油浸泡多年,再存放干燥的藤甲,几乎是一点就着火。
大军头前开道,一边走一边用刀具,劈砍身前的荆棘。
南中地区,根本没有所谓的“官道”。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这句话放在南中再合适不过。
不过就南中的气候环境而言,哪怕天天有人走,道路上也会长出杂草、荆棘。
队伍后方,则跟着一群庞然大物——战象。
大象的脚底异常柔软,踩到尖锐的东西会很疼,需要军队在前开道、清扫障碍。
一头白象宽阔的背脊上,固定着一张藤椅。
祝融衣着清凉躺在上边,头上还带着一顶遮阳的草帽。
但饶是如此,在太阳光的照射下,身上依旧汗津津。
平坦纤细的小腹上,腹肌若隐若现,晶莹的汗珠积蓄其中。
胸膛上更是如此,一颗颗汗珠凝结在小麦色的肌肤上,受重力影响慢慢向下滑落,最终统统汇入沟壑之中...
“夫人,为何不让我再多带些兵力?”
孟获坐在另一头大象背上,与祝融并肩而行。
“兵在于精,不在于众。”
听到孟获的询问,祝融继续闭眼假寐,答道:
“比兵力多寡,把各部落的老弱妇孺都拉出来,能及舒侯的十万大军吗?”
“这...”孟获一脸悻悻,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南蛮没有齐民编户,各个部落又不在一起聚居,哪怕孟获也不清楚有多少人。
“既然兵多比不过,那就跟舒侯比兵精。”祝融自顾自道:“我们蛮族的精锐勇士,一对一之下绝对不输汉军。”
“没错!”孟获拍着肉实的胸膛,“本王绝对不输那劳什子舒侯!”
祝融没理会孟获的自吹自擂,继续道:
“更何况,是舒侯允许咱们来制定时间、地点、人数,这个优势不用白不用。”
“咱们就挑出族中最精锐的一撮,多了反而会削弱我军战力。”
确实,若为了壮大声势,把老弱也塞入军中,就显得本末倒置。
祝融的思路非常清晰,就是针尖对麦芒。
避开汉军兵力多的优势,发挥南蛮单兵悍勇的长处。
再者,南蛮的军械也很有限。
上好的藤甲、刀盾这些东西,最多也就凑出万余套。
在这种情况下,南蛮发兵一万已经是上限。
真要强行增添兵力,反倒会拉低这支军队的战力。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不再炎热。
祝融摘掉草帽,拿在手中当扇子扇风。
另一只手拿着果子,送到嘴边大口咀嚼,酸甜的汁水沾满嘴角。
在南中,各种野生水果随处可见,尤其是盛夏过后的秋季,枝头的硕果比天上的繁星还要多。
一个野果啃完,嗓子的干涩得以缓解。
随手丢掉果核,祝融脸上满是惬意之色。
这时,正在行进的大军缓缓停下。
“夫人,咱们到了。”孟获的声音响起,“你觉得这个决战地点挑选的如何?”
祝融闻言坐起身子,在大象背上居高临下张望。
一处较为平坦的开阔地出现在视线内,地形利于摆开阵势、两军对垒。
南中虽不是平原地貌,但多少是能找出来几块儿平整地。
除此之外,此地也没有茂密的森林,无法进行埋伏、设伏。
视线继续向北,就是一条自西向东的河流,横亘在大军面前。
绝地!
看罢之后,祝融脑中立即做出判断。
若在此决战,什么弯弯绕绕、阴谋诡计,全都派不上用场。
唯一的方式,就是摆开阵势、正面对攻,拳拳到肉、招招见血。
另外,一旦汉军选择应战,势必要先渡过河流,方能进行最后的决战。
如此一来,汉军天然就会陷入“背水一战”的死地。
常言道,置之死地而后生。
但往往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只能拼死一搏。
换言之,在正常情况下,没有哪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