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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故友相逢(3 / 3)

换衣还要拉上帘子,绝对称得上“蜗居”,说实话,这样居住环境里的城里人,还比不上皇妃村的村民来得轻松惬意,至少空气就比这里清新不知多少倍了。

出了楼,穿过巷,在外面街上打了一辆的士,在拥挤繁华的大街上穿梭了一个多小时,才来到了南京路,这里是于上海的金融与商业中心,而和平饭店就坐落在南京路外滩,与日益崛起的浦东开发区隔江相望,也可以看到东方明珠电视塔的雄姿。

在车上,柳昭已经给方宝介绍了这和平饭店,这是目前上海最老最有名的五星级饭店,建于1929年,原名华懋饭店,由当时富甲一方的英籍犹太人爱利斯建造的,奢侈豪华,在当时就有“远东第一楼”的美誉,主要接待金融界,商贸界和各国社会名流。如外国的马歇尔将军、司徒雷登校长,而中国的鲁迅、宋庆龄都曾在饭店会见外国友人卓别林、萧伯纳等,现在虽然上海的豪华饭店已经很多了,但由于和平饭店特有的历史地位,要接待贵客,仍然是上海人的首选。

从饭店的旋转门进入富丽堂皇的大厅,然后乘电梯到了专门经营中餐的龙凤阁,柳昭要了一间雅间,三人坐了进去,而柳昭就全部点的是本地的特色菜

没过多久,菜就上来,分别是蟹粉排鸡腰、响油鳝糊、上海醉蟹、**黄鱼羹、佛手肚膛,而每上一道菜,柳昭就会介绍,而方宝这才知道,上海的本地菜也叫做本帮菜,油多味浓、糖重、色艳,以红烧、煨、糖为主,品味咸中带甜,油而不腻,不过对于他这种吃惯了川渝麻辣大口味的人来说是未必适合的。

最后上的是上海小笼包,萝卜丝饼,黄桥烧饼等上海特色小吃,看着这满满的一桌菜,方宝知道至少要一两千元,柳昭夫妇当然是极少来的,不过柳昭跟着自己亏不了他,而且一片盛情,这饭钱也不用去争着付了。

吃了一会儿菜,才见到一对年青的,打扮时尚的潮男潮女走了进来,男人瘦瘦高高,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脖子上挂着一根金项链,样子与柳昭有六七成相拟,不过五官比他要有型,算得上是一个小帅哥,而那女的则穿着一套蓝色的长袖连衣裙,白白净净的,五官说不上漂亮,但显得有些娇气。

这时,柳昭便给方宝介绍起来,那瘦高青年就是他的儿子柳自清,今年二十三岁,而那女人则是儿媳周美琴,与柳自清同岁,已经领了结婚证,只是新房刚装修好,还没有办酒。

柳自清与周美琴知道父亲从缅甸带了两百多万回来,听说方宝是他过去公司的副总,而且在重庆成立了新的公司,对他非常热情,尽管年纪相差不大,还是一口一个“方叔叔方叔叔”的叫着,不停的来敬他的酒。

方宝暗暗观察,然后听他们说话,渐渐的就知道为什么柳昭说儿子不成器了,这柳自清是从电工技校毕业的,但显然没学到本领,去了四个公司,结果都解雇了,然后在一家网吧里当网管,和周美琴就是在网吧认识的,而周美琴在一家超市做促销员,在买了房装修之后,柳昭还给了他们十万元的零花钱,两人就干脆都不工作了,住在新房里,每天不是上网就是看电影逛街,十万元已经用得差不多,在席上已经在问着柳昭要钱了,说是想买一辆车,朋友聚会时也有面子。

看到这里,方宝只有暗叹,柳昭无疑是一个能人,可是对儿子的教育的确是有缺失的,母亲都病成这个样子,为了省钱连医院都不去了,这小子还想为了面子买车,实在是太不懂事,不过,这是柳昭的家事,他当然不会多嘴,而且看在柳昭的面子上,当场签了一张十万元的现金支票,是见面礼,也是给他们结婚的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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