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佬这边的举报压下去后,也不会这样放过方副大队长。局里领导派了法制科的人去查禁毒大队的毒品仓库账,既然方副大队长他们把毒品偷偷卖出去,这账上一定是有漏洞的,法制科的人就是受命把这账上的毛病查出来。然后让方副大队长这边自己出一个报告,把这账上的漏洞自己给出解释。局里拿到这个报告以后,局里领导已经尽到了监管的责任。到了这一步,局里领导就会以这个借口为由,要求开除或逼迫方副大队长自己辞职。这样瘦佬以后要是反悔再咬方副大队长,局里领导也没有连带责任了。因为这起事件的责任人局里领导已经进行了处分,如果方副大队长真涉及犯罪的,那时候由办案机关追究方副大队长的刑事责任就行了。和局里各级领导都没有关联责任了,也算是有一个交代了,我们局长也可以置身事外。以后这件事情,才真正的没有后遗症!”
我听了,一时半会有些发愣,道:“那这么说起来,这件事情的锅都扣在了方副大队长一个人身上,许大队长没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