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殊十八岁那年,李植这小子终于回来了。
那时明殊正好下了山,先回家收拾一番,再准备去娘家住几天,刚出门,就碰到风尘仆仆的李植。
少年人直直拔高了一个头,五官也舒展开,变得硬朗和成熟,四年前的稚嫩和轻狂褪去,只留下坚毅和豁达。
唯独不变的是那股子倔强。
“曹娘子。”
他生疏地这么称呼自己的妻子。
明殊皮行了拱手礼,皮笑肉不笑地回道:“李道友。”
来啊,互相伤害啊!
可惜两边都是意志坚定,心思明确之人,李植一点没有什么怅然若失,突然感到失去了什么的奇怪的小说男配特有的后悔设定。
只是愣了一下,然后自然而然地改了口:“曹道友。”
“李道友这回来的挺冒昧啊,阿翁也不曾与我说啊?”
你李家是不是瞒着我,偷偷见你?
“我只是路过开封,心有所动,突然回来,不曾书信与家中,倒是让道友惊吓了。”
真的没有故意瞒你。
“既如此,我也不打扰道友与家人共述天伦之乐了。”
明殊叫人关上大门,从“自己”
的家里大摇大摆的出去,丝毫不提让李植这个正经的男主人住进去。
宋朝不像后代,讲究一大家子住在一起,男丁结婚成家,但凡有家资的,都会给另起房宅。
李植的祖父李士衡掌管大宋财赋二十年,生财有道,李家富得流油,最明显的就是,能养得起李植这么个不事生产,又特别能花钱的贵公子。
李植这一路旅行,能没怎么吃苦,只有一副看尽山河的清高样儿,而不是被累的瘦脱了像,全靠钱财,而且是大笔钱财。
故而,当初二人结婚,那是特地把李宅旁边的地划出了些,又收购了些,特地安排了个可以从小门进入李宅花园的小门。
李官人特意给这宅子起了个大俗大雅的名字——福园,当真是一片舐犊情深,照顾的方方面面。
可惜当家的男主人结婚当晚跑了,倒让明殊捡了个便宜,一个人可以舒舒服服住在院子里,想去哪里还没人管。
如今男主人回来了,明殊也是照样门一关,当做什么也没生。
李植:“……”
他无奈地摇了摇头,直接回到车上,叫人直接回了李宅就好。
大不了见了爹爹和阿娘,就说自己是太思念双亲了,才直接去他们那里的。
……
“阿娘!”
明殊褪下斗篷,提着藕荷色三涧裙,脚步轻快的下了车,直奔早早等待地冯大娘子。
“这才入春,怎穿地如此单薄?”
冯大娘子捏了捏她的衣服,月白色对襟直绣长衫,粉色花纹镶着袖边,的确很可爱精致,但论季节未免太早了点。
“阿娘,我自幼强身健体,去了道后修炼气之法,如今健康着呢!”
“那你也是肉体凡胎,想要我不管?等你成了仙再说!”
冯大娘子,轻斥女儿,转身唤人把她早早预备下的,织锦质地玉兰葡萄貂毛马甲拿过来,亲手给女儿换上。
只见那少女,耳边珍珠摇晃,云鬓白玉和迎春花照相辉映,那身金边马甲也丝毫压不住她通身的气质。
眉目高挑,身姿挺拔,行走间风度翩翩,当是让人忍不住赞叹。
好一个英姿勃,风流倜傥的簪花带玉贵公子!
“……”
冯大娘子痛苦地闭上眼,她算明白为什么为什么女儿总是被说成丑了。
她应该生成男儿身,这样才不违和。
她长的太大气了,举手投足也颇为豪放,年幼时在家里,有她这个当妈的压着看上去还像个大家闺秀。
嫁出去后这几年,身边既无父母,也无丈夫,当真是鱼进了海,鸟入了天,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等大了之后,就连容貌也越面容深邃,剑眉星目,再加上她那比男子还高的个头,还真是一般男人都比不过她男子气概!
曹家武将出身,祖上的身姿也是膀大腰圆,个子高身体壮,她与她的兄弟,就属她最像先人了。
李家郎君跑了好几年,不会因为这个吧?这叫女儿可怎么活啊!
“你官人回来了?”
“阿娘你都知道了?”
“他可是个名人,刚入城,就谁都知道了。”
虽然女儿在新婚当天被扔下,让当母亲的很不舒服,但女儿死活不肯归家,她也只能细细为女儿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