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
程殊的第一反应,是给叶晓打电话,确认她的地址。这个念头一起,他就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号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手在抖。他主刀的手术不知做了多少台,双手从来都稳稳当当的,此刻却抖得厉害,几乎握不住手机。
程殊努力控制住自己,拨出了那个过了十年仍记得清清楚楚的手机号。
过了会儿,叶晓的声音传了过来:“你好,哪位?”
隔了十年的光阴,再一次听到她鲜活、清脆的声音,程殊眼眶红得厉害,但嘴角,到底还是浮起了一抹笑。
三、那个记忆中的女孩
程殊走到医院门口的时候,手心已经冒出细细密密的汗,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记忆中的女孩。她穿着一条鹅黄色的连衣裙,扎着马尾,正左顾右盼地寻找他的身影。
看到他的时候,她明显一愣,惊讶地道:“程哥哥?”
程殊没有说出自己的身份。十年后的他来到十年前,这等荒谬的事,如果她不信,那便更加难办了,所以他只能谎称自己是程殊的堂哥,受程殊之托,给她送一样东西。
“程哥哥,你和程殊长得好像啊。”叶晓的眼睛瞪得圆圆的,似不敢相信,她从未听程殊提过自己还有一个堂哥,但眼前这个人,除了年纪比程殊大,相像度有百分之九十,她不信都不行。
程殊没敢盯着叶晓看太久,怕引起她的反感,他脸上露出一个微笑:“晓晓是吧?程殊让我把这个转交给你。”
程殊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丝绒的红盒子,递给叶晓,那是他二十二岁那年买的一枚戒指。他曾经想过,如果她没死,那他大学一毕业就向她求婚。那天他路过一家珠宝店,无意中看见了里面的一枚铂金戒指,脚便生了根似的,只觉得那戒指戴在她手上一定很好看。
所以他还是买了,只可惜想送的人不在了,他便一直放在书包里。
叶晓打开丝绒盒子,看到戒指的时候,眼睛都瞪大了,又惊又喜,旋即又有些不好意思:程殊这家伙怎么回事?怎么连戒指这种东西都让别人转送啊?
“你要不要试试看?”程殊的嗓音有些涩,低低地问道。
叶晓本不想在外人面前试戴的,却鬼使神差地听了他的话,将戒指戴到了中指上。刚刚好的尺寸,素雅的戒指配上她白皙、纤细的手指,漂亮得不行。
叶晓的脸都红了,明明没有求婚,她为什么会有一种被求婚的错觉?
程殊看着叶晓的模样,眼中微微发酸,他脸上露出一抹笑容:“很适合你。”
“谢谢。”叶晓说完,便将戒指摘下来放好,那小心翼翼的模样一看就对那戒指宝贝得不得了。
程殊犹豫再三,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来意:“程殊说今晚会回家,希望你能回去陪他过生日。”
他不能直接跟她说今天会发生地震,她不会信。
叶晓的眼睛一亮,随即又黯淡了下来,她道:“我也想回去给他过生日,但是我外婆今天做手术,我不能走。”
程殊这才知道,叶晓的外婆处于胃癌晚期,最近突然恶化,要在今天下午进行新一轮的手术治疗。
这件事程殊一直不知道。他只知道叶晓跟父母来文城探望外婆,会住一段时日,却不知道,原来叶晓的外婆得了胃癌,她一直在跟父母一起照顾外婆。
“程哥哥,这事你别告诉程殊,我怕他担心我。”
程殊心里五味杂陈,不知是何滋味,他努力压住心中那排山倒海的心疼,开口道:“我在上海认识一个肿瘤专家,他对肿瘤的研究,在国际上也是顶尖的,如果你们不介意,我们可以把你外婆转移到上海治疗,相信治疗效果一定会比文城好。”
四、既然她注定要留在这里,那么他大不了陪着她,陪她生,陪她死
程殊的提议打动了叶晓,也打动了叶晓的父母,但程殊没想到,最后不肯去上海的竟是叶晓外婆。外婆是老一辈人,讲究的是落叶归根,她的想法便是宁可死在文城,也不要客死他乡。
程殊想让叶晓一家离开文城的计划就这么夭折了,此时离地震发生的时间只剩五个小时十五分钟。
程殊站在走廊里,低着头看着腕表,心急如焚。
叶晓从病房里出来,看到程殊的模样,心口莫名一窒。她走上前,有些不好意思地道:“程哥哥不好意思,辜负了你的一番好意。”
程殊抬起头,直视着叶晓,还未待他开口,叶晓的目光却落在了他的书包上,她惊奇地道:“咦,程哥哥你的书包和我送给程殊的那个一模一样。”
——就是你的旧了点。
这话叶晓没好意思说出口。何止是旧了点,简直像背了好几年。不过这个书包明明是今年刚出的新款,怎么程哥哥能背成这样呢?难道是高仿的复古版?
程殊一怔。这个书包是叶晓送他的毕业礼物,他整整背了十年。她还记得那时她献宝似的拿出这个书包,一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