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的好看。”
而温雯已经在考虑,以后是不是不要扎麻辫了。
“舒曼也和我说过,她觉得麻辫有点土气。”
她以前没注意、也没在意过自己的髮型,留麻辫纯粹是因为小时候看一部动画片,
觉得里面女主编发的手法很有意思也很便捷,就学会了。
学习的时候留长髮稍微有些不太方便,比如垂下的髮丝偶尔挡住视线,比如夏天会闷热,很多女生为了不让长发掩住脖子出汗,哪怕没有小皮筋,也会將头髮抓到脑后成一个临时的高马尾,散散热意。
而且,留一侧麻辫的话,做题枯燥的时候,还可以用笔或者手指绕一绕,权且也是一种解压的小办法。
“程舒曼她懂个球。”
“她是说,以前的老电影里面,经常会出现麻辫———”
林商坐到她近前,凑近温雯的脸蛋:“那种麻辫不一样啊,粗略分分类的话,至少也有三大类。”
“第一种就是程舒曼说的,像是上世纪五六七八十年代的,但那种是扎到头皮根,经常还是两条辫子,左右各一条,像绳子和链子似的,那种確实有点过时。”
温雯眨眨杏眼,怎么她天天编麻辫,都不如林商知道得多,居然还有这种分类
“第二种,是扎到脑袋正后方的,扎得比较粗,更有纹理感一点,视觉上也偏重。稍微贴近九十年代的风格,中规中矩吧。”
林商看著温雯,笑道:“第三种才是你这样的,麻辫只编到髮丝的一半,上半段就让自然蓬鬆著,这是特別时尚好看的编发,而且你又是梳在侧前面,完全是明星范。”
“总结,程舒曼不识货,温雯同学怎样都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