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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那是对外的,对内用的直接是社团手段。
洗马栏这种事情,若是在一般公司最多也就是被送进赤柱,但在社团企业里,那就要杀一儆百了。
要不然还真以为他大傻的钱好碰,谁都能来尝试一下!
只要代价足够大,能够伸手摸到的利益也有限,才会有效的遏制住人内心的贪欲。
这点他大傻是有足够的理论基础的。
就好比上一世,那些个工资几千块的家伙,手中竟然能掌管几千万上亿的资金项目,还没有第三方的严格监管。
这不就是把狗子牵到茅房里,逼着它要舔上一口啊!
说白了,更多的时候,贪污这个事情就是被逼的。
天天面对触手可得的巨大利益诱惑,根本没人经得住考验,完全是逼着他们伸手!
大傻现有的财会制度,完全避开这种事情,而且不定期的内审,让人来虚开发票和吃返点回扣都没机会下手。
而且面对一定级别的高层,还会有专门的财产公开制度。
还有那些个配给他们的保镖,你以为只是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
简直单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