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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二十二章 真正的考教(1 / 3)

    明州城很大,半点不比万年郡城要小。

    他用了一个多时辰,走遍了明州大街小巷,看到了很多未曾看到的场景。

    比如,这里有明州供销社,包罗万象,啥都有的卖,而且还很便宜,甚至某些商品,比天灾前还要便宜。

    米面粮油酱醋茶,这一类的民生必需品,贱卖出了白菜价!

    当然,为了防止百姓大量囤积物资,每个人每天都有定量。

    明州治所内,会给每一个百姓发放一种身份证明,上面写着百姓的户籍,没有证明既是黑户,会被抓起来。

    进城也需要靠身份证明,而且这个身份证明材质极为特殊,他未曾见过,难以仿造。

    诸如布帛一类的物品,也很便宜。

    民以食为天。

    只要百姓能吃饱穿暖,他们才不在乎谁当皇帝。

    “如此补贴,能补贴的起吗?”徐凤至不解。

    据他了解,可不只是明州城这样,但凡是明军治下,皆如此。

    州府有州供销社,县城也有县供销社,就连乡镇也设有分店,百姓亦可以购买,若是没钱,可以以物换物。

    此举大善也!

    除此之外,城内对鼠疫防治也堪称一绝。

    天天撒石灰。

    按照坊市划分,天天都有人上门询问。

    有人走街串巷的游说。

    修建公共设施,如公厕之类的,杜绝了随地大小便。

    “也难怪明州城如此整洁,只不过城东正在修桥铺路,不太好进!”

    窥一斑而知全豹。

    赵正治下若都是如此,那便已经有明主之象。

    但他任就不放心。

    恰好走到了一个叫做‘法院’的地方。

    有不少人在这里围观。

    他不由的走上前,驻足观看。

    看了一会儿才知道,这里竟是为民伸冤的公堂!

    只不过,和公堂也有区别。

    因为门口张贴了法院的介绍,法院主要是调解,断案为主,刑罚需要送入治所,由专人过问,复审之后,才能宣判。

    在法院门口,还张贴了许多律法小教条,都极为有意思。

    徐凤至对大康律令有一定了解。

    细看下,不由惊呼,“竟然不一样,明州竟有自己的律法?”

    又看了一下法院设立的公堂,多为百姓纠纷,有占地案,有偷鸡摸狗,也有兄弟二人为了抚养双亲而争执的。

    甚至还有和离案子。

    法院外面还有张贴的公式,细算之下,竟有几十例和离案子。

    而在法院的另一边,则是一个巡逻司的地方,他们只管巡逻缉盗,不插手民间纠纷。

    巡逻司旁,则是城管司,主要负责城市管理。

    “责任细分到每一个部门,倒是清晰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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