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半个肉饼,也能填进胃袋里换一点热量。
残酷的战争持续了将近十年,内部形成了几股武装势力,没有人知道他们手里的武器是从哪里的。
格里14岁的时候就加入其中一伙,他们的政治目的格里完全不在意。
他们说能吃饱饭,格里就去了。
第一次拿到枪,格里就被指示着,轰碎了一名政府军士兵的半边头颅。
装弹,握枪,瞄准,扣动扳机。
表情冷酷得宛如寒冰,动作平稳没有一丝抖动,仿佛他已经杀过成百上千的人。
虽然他很清楚,这名所谓的政府军俘虏,也不过是赶鸭子上架的平民。
那些老兵们拍他的肩膀,出枪鸣一般的尖笑,“好好好,好小伙子,天生是战争犯的料。”
“你天堂的父亲会为你感到骄傲的哈哈哈哈哈。”
格里混在士兵堆里,学着他们的样子,抽烟,酗酒,对着性感杂志开下流玩笑,还有,开枪杀人。
格里的枪法过了绝大多数士兵,而且擅长用一枚子弹击毙敌方的同时,制造出最夸张的视觉效果。
脑浆崩裂,胸膛轰碎的血腥画面令他感到不正常的兴奋。
仿佛在报复性地弥补着,孩童时期那种手无寸铁,只能徒劳地希望着明天轰炸不要来临的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