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堆着不情不愿的笑容,走进包间,第一时间,对着昌哥鞠了一躬。
再抬头时,一屋子秦家人都愣住了。
国富民强五兄弟看他有些眼熟,秦学兵,秦学文面面相觑,秦红军紧抿着唇,将头别了过去。
秦梦云也是有些意外,随后释然。
是她的四儿子,沈繁星。
那个上一世,被她耽误了明星梦,这一世,因为一只口琴,跟着他爸的姘头跑掉的儿子。
想着他才十五岁,就算断绝了关系,秦梦云仍然给了他《水手》的歌谱,还有一千块钱。
当时她也不富裕,到处要用钱,能凑出一千块给沈繁星,已经很难得。
钱,不能说不多,供他念完高中,绰绰有余。
凭着《水手》的歌谱,再怎么样,考艺校,考文工团,总不至于不行吧?
沈繁星生得很漂亮,后来生活条件好了,个子也比他几个哥哥长得高。
十五岁,已经一米七了!
照着文工团的路子走,将来前途无可限量。
可他偏偏急功近利,放弃学业,跑到特区来当小歌星。
明星是那么好当的?
表面看着光鲜,背后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东西?
合约一签,跟签卖身契有什么区别?
“过来!”
昌哥一招手,搂住沈繁星的肩膀,笑着问秦梦云:
“小伙子长得漂亮吧?这是我们公司签的,最优秀的艺人。
能写歌,能弹,能唱,而且,刚刚满十八!”
年龄嘛,随便报,反正又没有身份证。
“看着是挺优秀的!”
秦梦云随便笑笑,点了点头。
对面的沈繁星看到她,瞬间就紧张了,脸也红了,想逃。
“来来来!
给秦老板唱你拿手的歌听听!”
昌哥命令着,沈繁星不得不抱着吉他,站到门口,开始弹唱。
他弹的是他自己写的歌,初听两句,只能说凑合。
“诶诶诶!
唱你拿手的,《水手》!”
昌哥蹙眉,稍微有些不高兴,直接打断了沈繁星的演唱,让他换歌。
没有办法,沈繁星不得不照做。
他一个十五岁的孩子,照说是唱不出《水手》里的情感,可一开口,竟然还不错。
辛酸与苦涩都有了,嗓音稚嫩,却透着干净,让人听着很舒服。
他很有天赋,这是不争的事实。
一曲唱罢,昌哥又把他叫过来,坐在秦梦云身边。
“来,给秦老板敬杯酒!”
昌哥的话刚出口,就有服务员过来,倒了二两的小酒杯,满满一杯白酒,塞到沈繁星的手里。
他握着酒杯,看着秦梦云,马上就要快哭出来了。
喝酒坏嗓子,而且还是刚唱完就喝!
在眼下,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秦梦云看到了这一切。
他努力的动了动嘴皮子,挤出一句:
“秦老板,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话还没说完,哭腔浓重,感觉已经在哭了。
像是为了掩盖哭的事实,他猛的把酒杯送到嘴边。
下一刻,杯子却被一只手掌盖住。
“嗓子是摇钱树,得用滋补品浇灌,不能用酒!”
秦梦云将他的酒杯夺下,放到一边,看向昌哥。
“昌哥,这孩子条件不错,就是基础有点薄弱,要好好培养啊!”
昌哥眼睛一亮:
“怎么,秦老板还懂唱歌?”
秦梦云勾唇,有些感叹的开口:
“以前是文化协会的主席,下海不干了,略懂些皮毛!”
出门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
秦梦云一说自己是所谓的“主席”
,昌哥表情都变了,睁大了眼睛,有些惊讶。
看不出来呀,还是个大人物!
“来,我来给孩子稍微演示一下,看看能不能帮忙长进一些!”
她取下沈繁星背上的吉他,自己挎上。
“好久没弹了,手有些僵硬,我先热个身。”
秦梦云拨动着琴弦,顺便还调了调音,看上去有模有样的。
“姜老弟,你这朋友,还是个内行啊,这一上手,我就看出来了!”
昌哥脸上洋溢着兴奋,已经完全没有初见秦梦云时的那种轻视。
“啊,对!”
姜育民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跟秦梦云认识这么久,他根本不知道对方还懂音乐!
内心的震惊,不亚于看到秦梦云拿小刀挑断人家手筋脚筋。
“苦涩的沙,吹痛脸庞的感觉,像父亲的责骂,母亲的哭泣,永远难忘记……”
秦梦云熟悉了一下琴弦,好在经常有做手工,手指的灵活度还是有的,虽然不够柔软,但对付一群外行,足够了。
她唱着唱着,原本喧闹的大厅跟着安静下来,好多人静静的听着,甚至有人走了过来。